明阳电路(300739):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6-055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8月4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马旭飞先生、LINJIANWU(林健武)先生、李娟娟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6年7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在本期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及届次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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