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30112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04日 21:57:39 中财网
原标题:新特电气: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6-048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0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50号。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1人,代表股份200,078,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2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196,178,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7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6人,代表股份3,900,01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4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8人,代表股份4,009,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46%。其中:
2 109,750 0.0294%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人,代表股份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176人,代表股份3,900,0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5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 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结 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 例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谭勇先生为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199,038,376-------当选
 选举谭勇先生为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2,969,614------- 
1.02选举赵云云女士为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199,037,767-------当选
 选举赵云云女士为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2,969,005------- 
1.03选举宗宝峰先生为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199,037,766-------当选
 选举宗宝峰先生为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2,969,004------- 
1.04选举朱彦臣先生为第六总表决情况199,037,766-------当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朱彦臣先生为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2,969,004------- 
1.05选举陈培智先生为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199,036,760-------当选
 选举陈培智先生为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2,967,998-------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舒东先生为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199,037,648-------当选
 选举舒东先生为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2,968,886------- 
2.02选举赵贺春先生为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199,036,651-------当选
 选举赵贺春先生为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2,967,889------- 
2.03选举金涛先生为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199,036,751-------当选
 选举金涛先生为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2,967,989------- 
3.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总表决情况199,992,12999.9568%72,3000.0361%14,1000.0070%--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其中,中小股 东的表决情况3,923,36797.8453%72,3001.8031%14,1000.3516%-- 
上述议案均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其中,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周益文律师、王晓琳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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