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30112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6-048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0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50号。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1人,代表股份200,078,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2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196,178,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7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6人,代表股份3,900,01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4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8人,代表股份4,009,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46%。其中: 2 109,750 0.0294%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人,代表股份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176人,代表股份3,900,0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5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周益文律师、王晓琳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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