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化学(92003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920033 证券简称:康普化学 公告编号:2026-062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长寿区齐心大道38号康普化学技术研究院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潜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1,965,2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12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33,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2%。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人,出席 6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85,065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356%;反对股数100,94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4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股东邹潜、海南迈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特、傅泗铭 (三)结论性意见 锦天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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