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30086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时间:2026年08月04日 21:43:02 中财网
原标题:安克创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6-065
债券代码:123257 债券简称:安克转债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6年8月6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701,605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236人
4、本次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6.12元/股(调整后)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除高管限售股外无其他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8月6日。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办理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情况概述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简述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0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201,903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40.62元/股;
3、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305人,具体如下:

序 号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 益数量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1祝芳浩董事95.4318.17%0.181%
2Sanghyun Jeong(韩国)核心技术及业 务人员1.800.34%0.003%
小计97.2318.51%0.184%  
其他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303人)322.9661.49%0.611%  
首次授予合计(305人)420.1980.00%0.795%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 5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2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2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3)禁售安排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之后,对激励对象相应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转让限制的制度。除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之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之后,不另设置禁售期。本激励计划的禁售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④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50%)2024年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或以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归属期 (50%)2025年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或以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2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准;“扣非归母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准,并需剔除公司本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所影响的数值。

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100%,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0,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归属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情况划分为S、A+、A、B、C五个档次,激励对象在一年的绩效考核中,如果连续两次结果为B或者任意一次结果为C,则为不合格,其他情形为合格。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所有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4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57)。

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8)。

5、2024年7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0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201,903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0.62元/股调整为40.02元/股,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2024 40.02
议案,同意公司将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元/股调整为38.52元/股,同意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5年7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限1,050,475 2024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9、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8.52元/股调整为37.82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7.82元/股调整为36.12元/股,同意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1、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于2024年9月实施2024531,410,77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权益分配前总股本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18,846,465.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将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0.62元/股调整为40.02元/股。

2、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2022 2023 2024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年、 年及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由于公司于2025年6月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权益分派前总股本531,538,1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97,307,298.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将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0.02元/股调整为38.52元/股。

由于2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18.6639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05人调整为281人,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200.7706万股。

3、2025年7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1,050,475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4、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于2025年9月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权益分派前总股本536,157,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5,310,32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8.52元/股调整为37.82元/股。

5 2026 6 15
、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于2026年5月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权益分派前总股本536,276,3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11,669,81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2024 37.82 /
股本。公司将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元股调整为36.12元/股。

由于38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6.7167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243人,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174.0391万股。

7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或离职,自愿放弃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786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综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36人,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0.1605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关于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可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7月16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7月16日至2027年7月15日。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将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归属条件成就的情 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左述任 一情形,满足归属条 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激励对象未发生左 述任一情形,满足归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属条件。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 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对应考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核年度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 第一个归属期 长率不低于10%;或以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 2024年 (50%) 为基数,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 第二个归属期 长率不低于20%;或以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 2025年 (50%) 为基数,202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准;“扣非归母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准,并需剔除公司本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 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所影响的数值。 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 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0,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 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经审计,公司以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5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为74.30%;以 2023年扣非归母净 利润为基数,2025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 增长率为62.20%,满 足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的业绩考核目 标要求。  
 归属期对应考 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50%)2024年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10%;或以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 为基数,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归属期 (50%)2025年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20%;或以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 为基数,202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归属比例, 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情况划分为S、A+、A、B、C五个档次,激励对象在一年 的绩效考核中,如果连续两次结果为B或者任意一次结果为C,则为不合格,其他 情形为合格。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所有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 比例: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且目前在 职的激励对象243 名,不存在连续两次 B 结果为 或者任意 一次结果为C的情 形,共计243名激励 对象绩效考核结果 合格,满足第二个归 属期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为100%的条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 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件。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由于3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6.7167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或离职,自愿放弃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786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因此,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36人,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0.1605万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6年8月6日
2、归属数量:1,701,605股
3、归属人数:236人
4、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
5、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单位:股

姓名职务本次归属前已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可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本次归属数量占其获授限制 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祝芳浩董事954,288477,14450.00%
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235人)2,448,9221,224,46150.00% 
合计3,403,2101,701,60550.00% 
注:在本次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或离职,自愿放弃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786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归属的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8月6日(星期四)。

2、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70.1605万股(调整后)。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除高管限售股外无其他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7月21日出具了“鹏盛A验字[2026]00006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6年7月15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经审验,截至2026年7月15日止,公司从激励对象收到本次申购资金合计人民币61,461,972.6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701,605.00 59,760,367.6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元。

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股份数量586,352,7131,701,605588,054,318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系截至2026年7月29日情况,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安克转债”处于转股期,本次归属后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2 1,701,605 A +H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股,归属完成后公司 股 股总股本将
由586,352,713股增加至588,054,318股。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3、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4,513.188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4.7715元/股。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以归属后总股本588,054,318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按照《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安克转债”转股价格将由106.92元/股调整为106.7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归属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7月16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且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2024 2025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年、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当期归属名单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4、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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