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68857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离任并聘任董事会秘书

时间:2026年08月04日 21:42:52 中财网
原标题:信宇人: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离任并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离任并聘任董事会
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林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蔡林生先生因家庭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蔡林生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6年 8月 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 到期日离任 原因是否继续在上 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 务(如 适用)是否存在未履行 完毕的公开承诺
蔡林生董事、副总 经理、董事 会秘书、战 略委员会委 员2026年8 月4日2029年5 月19日家庭 原因不适用否,不存在未履 行完毕的公开承 诺(含增持承 诺)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林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其所负责的工作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妥善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公司董事会对蔡林生先生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推进非独立董事补选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正常开展及董事会日常运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质审查,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杨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由于杨堃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暂由公司董事长杨志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杨堃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任期自其取得相关证明后正式生效,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堃先生将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待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后,将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鸿峰(龙岗)工业厂区2号信宇人
联系电话:0755-28988981
电子邮箱:zqsw@xinyuren.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附件:杨堃先生简历
杨堃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3年7月至2018年12月历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高级审计员,2019年1月至2021年2月任深圳菁英时代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21年3月至2023年5月任深圳市金斧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5月至2026年7月任中国国际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证券部部长。

截至目前,杨堃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具有十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金融从业及相关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之任职资格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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