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坤电气(92022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920222 证券简称:益坤电气 公告编号:2026-082 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钱王路88号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燕坤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3,540,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89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 聘请的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李良琛律师、李燕菲律师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540,74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良琛、李燕菲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温州益坤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8月 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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