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股份(601038):一拖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04日 20:57:47 中财网
原标题:一拖股份:一拖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20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4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26
其中:A股股东人数32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44,943,232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564,510,23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80,432,99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57.40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50.2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7.16
2.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1、出席A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25
2、出席A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564,510,234
3、出席A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 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7.15
3.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1、出席H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
2、出席H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80,432,993
3、出席H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 H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0.5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维林先生主持会议。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董事李鹏先生因公务未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斌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563,980,33487.447433,4000.06796,5000.015
H股80,425,04212.4707,9560.00100.000
普通股合计:644,405,37699.917441,3560.06896,5000.015
(二)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1、议案名称: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563,980,33499.906433,4000.07796,5000.017
(三)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1、议案名称: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H股80,425,03799.99000.0007,9560.010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1提请股东会给 予董事会回购 公司H股股份之 一般性授权的 议案15,494,48196.693433,4002.70596,5000.602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公司2026年第一次A/H股类别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旭、李宗煊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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