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科技(68831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6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7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同时,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4)。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与经营稳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已建立健全审批流程与风险控制体系,业务开展严格遵循相关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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