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收购资产暨新增项目投资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巩义市汇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巩义汇丰”)拟收购巩义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巩义新格”)年产2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产能指标(以下简称“产能指标”)及其项下的年产1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部分资产(以下简称“项目资产”),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含税价格为3,320.57万元(不含税价格为2,950万元)。 前述资产收购完成后,巩义汇丰拟以收购的产能指标和项目资产为基础,利用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铝业”)25万吨电解铝产能转移后的闲置车间厂房,分别投资建设“项目资产升级改造项目”和“新建年产1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 ? 本次收购暨新增项目投资符合“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政策要求和公司绿色化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一体化产业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优势,提升产业链整体价值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 2026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收购资产暨新增项目投资的议案》。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 本次项目投资尚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须经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收购资产暨新增项目投资事项,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管理、市场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将依法规范履行各项手续程序,加强内部协作运行管理机制,督促并协助巩义汇丰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积极防范和应对市场变化等风险,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拟收购资产暨新增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构建“高效协同煤电铝+绿色水电铝+再生铝+铝精深加工”产业链布局,为进一步提升产业链整体价值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巩义汇丰拟收购巩义新格年产2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产能指标及产能指标项下的年产1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部分资产。经参考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含税价格为3,320.57万元(不含税价格为2,950万元)。 前述资产收购完成后,巩义汇丰拟以收购的产能指标和项目资产为基础,利用中孚铝业25万吨电解铝产能转移后的闲置车间厂房,分别建设“项目资产升级改造项目”和“新建年产1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 二、本次收购资产暨新增项目投资涉及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收购暨投资项目的主体情况介绍
(四)巩义新格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信用情况对本次交易无影响。 三、本次拟收购资产概述 (一)拟收购资产的基本情况 1、拟收购资产名称 巩义新格年产2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产能指标及其项下的年产1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部分资产。 2、拟收购资产类别 年产20万吨再生铝水产能指标为无形资产,已投产1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的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 3、拟收购资产的权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收购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2020年1月,巩义新格租赁中孚铝业厂房筹划建设年产2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2021年1月,巩义新格年产1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投产转固;截至2026年4月,该项目生产运营正常。截至2026年6月,该项目已计提折旧5.5年。 5、本次收购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二)本次拟收购资产的评估、定价情况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对存货、构筑物、设备类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本次拟收购资产不含增值税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950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巩义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巩义市汇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转让资产 年产2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产能指标及已投产10万吨相关配套设备、附属设施、备品备件等资产。 3、转让价格及支付 3.1甲、乙双方同意对转让资产按¥33,205,740.00元进行转让,不含税金额为¥29,500,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705,740.00元,如有尾数差最终以开票结算金额为准。 3.2满足以下条件,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转让款¥14,000,000.00元。 (1)本合同生效; (2)甲方向乙方提供尽调清单所需文件; (3)甲方出具同意向乙方转让资产的股东决定; (4)出租方等公司出具租金、水、电等费用结清、租赁厂房移交证明。 3.3满足以下条件,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笔转让款¥13,000,000.00元。 (1)甲、乙双方完成转让资产全部移交手续,乙方人员全部离场; (2)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开具转让资产所对应的全额发票。 3.4满足以下条件,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三笔转让款¥6,205,740.00元。 (1)甲方配合乙方完成项目备案、排污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资质变更登记手续。 4、转让资产移交及所有权转移 (1)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第一笔转让款后,3日内双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第三笔转让款后,转让资产所有权全部转移至乙方。 5、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订的《项目及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本次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上述资产收购完成后,巩义汇丰拟以收购的产能指标和项目资产为基础,分别建设“项目资产升级改造项目”和“新建年产1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 (一)项目资产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资产升级改造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4,679.3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79.36万元(设备改造、智能化改造、环保升级等),铺底流动资金3,500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年产再生铝液(锭)10万吨。 项目建设期:6个月 建设地点:河南省巩义市站街镇豫联园区 预期效益:本项目达产年不含税营业收入203,500万元,年平均净利润735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12.1%(税后)。(前述经济效果分析中,成本包含巩义汇丰收购资产支付的价款)。 (二)新建年产 1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 项目名称:新建年产1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 项目金额:项目总投资12,76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800万元(设备购置等),铺底流动资金3,800万元,建设期利息160万元。 建设规模:年产再生铝10万吨,其中6061合金铝液(锭)5万吨,铝及铝合金圆(扁)锭5万吨。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废料预处理车间和熔铸车间。 建设期:1年 建设地点:河南省巩义市站街镇豫联园区 预期效益:本项目达产年不含税营业收入205,300万元,年平均净利润896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9.62%(税后)。 五、本次收购资产暨新增项目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内电解铝总产能的天花板已经形成,在“双碳”减排的大背景下,再生铝产业具有良好的环保和经济效益。本次巩义汇丰收购资产暨新增项目投资符合“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政策要求和公司绿色化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一体化产业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优势,提升产业链整体价值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本次收购资产暨新增项目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巩义汇丰收购资产暨新增项目投资事项,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管理、市场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将依法规范履行各项手续程序,加强内部协作运行管理机制,督促并协助巩义汇丰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积极防范和应对市场变化等风险,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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