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迪哲医药(688192):迪哲医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6-042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该决议,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含所有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迪哲(上海)医药有限公司和迪哲(无锡)医药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迪哲上海”、“迪哲无锡”),拟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互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担保(含债务加入)使用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参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将资产负债率超70%的迪哲(北京)医药有限公司(简称“迪哲北京”)、格物生物技术(江苏)有限公司(简称“格物生物”)两家控股子公司纳入前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相互担保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迪哲上海、迪哲无锡、迪哲北京、格物生物)为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互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担保(含债务加入)使用额度。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自本次担保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审议通过新的授信额度之日止。在批准担保使用额度和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就具体申请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办理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迪哲上海、迪哲无锡已发生相互担保总额1.73亿元,该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6%。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前述新增提供担保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保证上述综合授信担保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及被担保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各自预计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且总担保额度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互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担保。 二、新增担保人/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有关担保人/被担保人迪哲上海和迪哲无锡的基本情况请参见《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迪哲北京和格物生物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迪哲(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2. 格物生物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无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迪哲上海、迪哲北京、迪哲无锡、格物生物依法存续,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迪哲上海、迪哲无锡实际提供担保(含债务加入)人民币1.73亿元。公司与其他控股子公司之间尚未发生担保事项。未来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本次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互相提供担保,保证所需资金及时到位,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迪哲上海、迪哲北京、迪哲无锡及格物生物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四家主体经营决策、运营风险能够实施有效管控,并实时掌握资信情况。其中,格物生物的其他股东为国资背景且持股比例较低未参与格物生物实际经营管理,因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下述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后做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人及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提供担保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综合授信内的融资已相互提供的实际担保总额为1.73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36%。公司未对并列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违规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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