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德宏股份(603701):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时间:2026年08月04日 01:26:38 中财网
原标题:德宏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中汇会函[2026]13325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宏股份)转来的贵所于 2026年 6月 29日下发的《关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115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作为公司的年报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涉需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经营业绩及储能业务。年报显示,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22亿元,同比上升 30.36%;归母净利润 0.12亿元,同比下降 74.99%;公司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背离。2023年公司新增储能业务,2025年公司储能业务及配套产品实现营业收入 1.00亿元,同比增长 266%,毛利率 13.29%,比上年增加 14.73个百分点,由负转正。请公司:
(1)分业务板块结合行业情况、市场需求、前十大主要客户、成本费用变动、非经常性损益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增收不增利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2)补充披露便携式储能、驻车锂电池、工商业储能 EMC三类业务的收入占比,并结合三类业务的主要客户及对应订单、成本归集方式及各自毛利率水平,说明储能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毛利率同比大幅上升的原因;
(3)补充说明工商业储能 EMC的业务模式,并结合 EMC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节能收益分成比例、收益计算周期、结算依据等,说明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时点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行业惯例;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4)结合在手订单、项目储备、客户拓展情况等因素,说明公司储能业务营业收入及毛利大幅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并说明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请会计师对问题(3)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说明工商业储能 EMC的业务模式,并结合 EMC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节能收益分成比例、收益计算周期、结算依据等,说明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时点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行业惯例。

(一)补充说明工商业储能 EMC的业务模式,并结合 EMC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节能收益分成比例、收益计算周期、结算依据等
1、工商业储能 EMC的业务模式:
EMC 合同能源管理是由储能投资方负责工商业储能系统投资、建设和运营,工厂或园区业主提供场地、配电接入条件及稳定用电负荷,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分享储能系统削峰填谷、需量管理等形成的节能收益的合作模式。该模式下,储能设备通常由投资方持有并承担建设、运营维护及资产相关风险,业主不承担前期设备投资,通过使用储能系统降低综合用电成本并按约定比例分享收益。

2、公司 EMC项目的节能收益分成比例、收益计算周期、结算依据如下: 公司 EMC项目原则上按月计算和结算节能收益,资方与业主方按一定收益分成比例进行分成。比例分成项目以双向计量电表记录的充放电量、适用峰谷电价及合同约定的损耗或需量成本为基础计算当月节能收益,再按约定比例分配。个别项目采用固定收益加浮动需量收益方式:业主取得合同约定的月度固定收益,超过约定基准的收益再按协议分配。公司以双方确认的抄表数据、储能电量确认单、节能收益分享结算单及电费缴费通知单作为结算和收入确认依据,相关计算口径具有合同依据且可复核。

(二)说明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时点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行业惯例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公司工商业储能 EMC业务的具体收入确认方法为:在储能项目达到可运营状态并进入合同受益期后,公司按照能源管理合同约定的分成比例或固定收益加浮动需量收益方式,以自然月为周期,根据双向计量电表抄表数据、电费缴费通知单等资料计算节能收益,与客户进行对账,并在取得客户确认的储能电量确认单或节能收益分享结算单后确认当月收入。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节能收益计量和分配方式及结算安排,合同具有商业实质。

公司在合同受益期内持续提供储能系统运营及能源管理服务,客户在服务提供过程中同步取得并消耗相关经济利益;公司按月依据客户确认的节能收益结算资料计量交易价格,确认金额能够可靠计量,且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从行业惯例来看,根据南网能源天壕能源智光电气瑞晨环保等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说明,通常以双方确认的节能效益、供电量或结算单据作为收入确认依据,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收入确认政策 时点及依据
公司节能降碳投资项目针对既有建筑、工业、城市用能客

南网能源 户场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客户创造节能降碳减排 月度、节能效益结算单 价值,公司按照经双方认可的节能效益按月确认收入。

合同能源管理系本集团为合作方提供余热电站的投资、建
设和运营管理,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以供电量和协议价
格为依据分享节能收益,运营期满后将余热电站移交给合 月度、电表计量的供电
天壕能源
作方的业务模式。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模式下,根据双方共 量单据
同确认的抄取电表计量的供电量和协议约定价格确认合

同能源管理收入。

公司利用自身技术和设备,为客户降低能耗,以实际节能
数量分成来达到盈利目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服务分成期
通常为 3-10 年,在节能项目进行过程中,公司先行提供
相关设备到客户生产场所,该设备所有权属于本公司,一
般在节能受益期满后,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无偿将相应设备

智光电气 交付给其客户,不再另行收费。 月度、节能效益结算单
能源管理合同业务收入在取得按双方确认的节能效果和
分成金额后确认收入,公司用于能源管理项目的设备作为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计提折旧的年限为项目节能受益期,
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作为能源管理合同业务成本,与能源
管理相关的管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工商业储能 EMC业务的具体收入确认方法为:在储能项目达到可运营状态并进入合同受益期后,公司按照能源管理合同约定的分成比例或固定收益加浮动需量收益方式,以自然月为周期,根据双向计量电表抄表数据、电费缴费通知单等资料计算节能收益,与客户进行对账,并在取得客户确认的储能电量确认单或节能收益分享结算单后确认当月收入。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节能收益计量和分配方式及结算安排,合同具有商业实质。

公司在合同受益期内持续提供储能系统运营及能源管理服务,客户在服务提供过程中同步取得并消耗相关经济利益;公司按月依据客户确认的节能收益结算资料计量交易价格,确认金额能够可靠计量,且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从行业惯例来看,根据南网能源天壕能源智光电气瑞晨环保等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说明,通常以双方确认的节能效益、供电量或结算单据作为收入确认依据,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收入确认政策 时点及依据
公司节能降碳投资项目针对既有建筑、工业、城市用能客

南网能源 户场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客户创造节能降碳减排 月度、节能效益结算单 价值,公司按照经双方认可的节能效益按月确认收入。

合同能源管理系本集团为合作方提供余热电站的投资、建
设和运营管理,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以供电量和协议价
格为依据分享节能收益,运营期满后将余热电站移交给合 月度、电表计量的供电
天壕能源
作方的业务模式。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模式下,根据双方共 量单据
同确认的抄取电表计量的供电量和协议约定价格确认合

同能源管理收入。

公司利用自身技术和设备,为客户降低能耗,以实际节能
数量分成来达到盈利目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服务分成期
通常为 3-10 年,在节能项目进行过程中,公司先行提供
相关设备到客户生产场所,该设备所有权属于本公司,一
般在节能受益期满后,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无偿将相应设备

智光电气 交付给其客户,不再另行收费。 月度、节能效益结算单
能源管理合同业务收入在取得按双方确认的节能效果和
分成金额后确认收入,公司用于能源管理项目的设备作为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计提折旧的年限为项目节能受益期,
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作为能源管理合同业务成本,与能源
管理相关的管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合同能源管理收入主要为客户通过使用本公司的设备进
行能源管理,按照合同约定与客户分享节能收益。公司参
月度、节能收益分享结

瑞晨环保 照经营租赁方式核算,具体收入确认方法为,按照合同能

算单
源管理合同约定计算节能效益,与客户进行对账,经客户
确认并在公司收到节能收益分享结算单后确认收入
合同能源管理收入主要为客户通过使用本公司的储能设
备进行能源管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与客户分享节能收
月度、节能收益分享结
德宏股份 益。具体收入确认方法为,在能源管理合同受益期内,按
算单/储能电量确认单
照合同约定计算节能效益,与客户进行对账,经客户确认

并在公司收到节能收益分享结算单后确认收入。

合同能源管理收入主要为客户通过使用本公司的设备进
行能源管理,按照合同约定与客户分享节能收益。公司参
月度、节能收益分享结

瑞晨环保 照经营租赁方式核算,具体收入确认方法为,按照合同能

算单
源管理合同约定计算节能效益,与客户进行对账,经客户
确认并在公司收到节能收益分享结算单后确认收入
合同能源管理收入主要为客户通过使用本公司的储能设
备进行能源管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与客户分享节能收
月度、节能收益分享结
德宏股份 益。具体收入确认方法为,在能源管理合同受益期内,按
算单/储能电量确认单
照合同约定计算节能效益,与客户进行对账,经客户确认

并在公司收到节能收益分享结算单后确认收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况、收益测算结果与合同条款是否匹配,识别是否存在收入确认异常情形。

5、结合应收账款审计,选取样本函证销售金额,对未回函的样本执行替代测试,以检查主要客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6、选取样本,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确认情况进行截止性测试,检查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

7、查阅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相关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比较公司EMC业务收入确认方法、时点和结算依据是否与行业惯例存在重大差异。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工商业储能 EMC业务在能源管理合同受益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节能收益分成比例或固定收益加浮动需量收益方式,以月度为周期,根据双方确认的储能电量确认单、电费缴费通知单等结算依据确认收入;相关收入确认方法、时点及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与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按经确认的节能效益、供电量或结算单据确认收入的行业惯例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关于应收账款。截至 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34,860.57万元,占总资产的 23.38%,同比增长 42.41%,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报告期内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 2,030.35 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计提比例为5.13%,较上一年度 5.31%下降。

(1)补充披露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十名单位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交易内容、期末余额、账龄结构、坏账准备余额、是否为本期新增客户、是否为关联方;
(2)结合产品赊销政策、回款、逾期情况、主要客户变化等,说明本期末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刺激销售的情形; (3)结合主要客户资信和回款情况、经营状况、账龄结构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等,说明本期应收账款大幅增加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下降的原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十名单位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交易内容、期末余额、账龄结构、坏账准备余额、是否为本期新增客户、是否为关联方。

按欠款方归集的 2025年末余额前十名单位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 是否本 是否为关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结构
余额 期新增 联方
3,852.59 1年以内 192.63

第一名 否 否
18.57 3 18.57
年以上
第二名 3,950.87 1年以内 197.54 是 否
3,825.90 1年以内 191.29
第三名 否 是
3,149.60 1 157.48
第四名 年以内 否 否
第五名 2,522.72 1年以内 126.14 否 否
2,401.01 1年以内 120.05

第六名 否 否
1.50 3 1.50
年以上
第七名 2,351.23 1年以内 117.56 否 否
1,494.43 1年以内 74.72
9.80 1-2 1.96
第八名 年 否 否
0.14 3年以上 0.14
1,577.43 1 78.87
第九名 年以内 否 否
第十名 1,353.70 1年以内 67.68 否 否
合计 26,509.49 1,346.13
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十名单位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交易内容、期末余额、账龄结构、坏账准备余额、是否为本期新增客户、是否为关联方。

按欠款方归集的 2025年末余额前十名单位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 是否本 是否为关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结构
余额 期新增 联方
3,852.59 1年以内 192.63

第一名 否 否
18.57 3 18.57
年以上
第二名 3,950.87 1年以内 197.54 是 否
3,825.90 1年以内 191.29
第三名 否 是
3,149.60 1 157.48
第四名 年以内 否 否
第五名 2,522.72 1年以内 126.14 否 否
2,401.01 1年以内 120.05

第六名 否 否
1.50 3 1.50
年以上
第七名 2,351.23 1年以内 117.56 否 否
1,494.43 1年以内 74.72
9.80 1-2 1.96
第八名 年 否 否
0.14 3年以上 0.14
1,577.43 1 78.87
第九名 年以内 否 否
第十名 1,353.70 1年以内 67.68 否 否
合计 26,509.49 1,346.13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二、结合产品赊销政策、回款、逾期情况、主要客户变化等,说明本期末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刺激销售的情形。

(一)2025年应收账款变动额较大客户的赊销政策、回款、逾期情况、主要客户变化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湖州申湖锂 浙江全维度能
客户名称 第一名 电池销售有 源科技有限公 第四名 第五名

限公司 司
2025年初应收账
3,117.79 - 16.93 3,944.85 628.18


2025
年年末应收
3,871.16 3,950.87 3,825.90 3,149.60 2,522.72
账款
753.37 3,950.87 3,808.97 -795.25 1,894.54
应收账款变动额
应收账款占期末总
10.49% 10.71% 10.37% 8.54% 6.84%
额比
2025
年赊销政策 未发生变化 未发生变化 未发生变化 未发生变化 未发生变化2026
回款情况( 年
2,961.80 1,802.66 518.34 3,149.60 2,522.72

1 1 -6 30
月 日 月 日)
逾期情况(截至
248.77 未见逾期 未见逾期 未见逾期 未见逾期

2026年 6月 30日)
二、结合产品赊销政策、回款、逾期情况、主要客户变化等,说明本期末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以刺激销售的情形。

(一)2025年应收账款变动额较大客户的赊销政策、回款、逾期情况、主要客户变化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湖州申湖锂 浙江全维度能
客户名称 第一名 电池销售有 源科技有限公 第四名 第五名

限公司 司
2025年初应收账
3,117.79 - 16.93 3,944.85 628.18


2025
年年末应收
3,871.16 3,950.87 3,825.90 3,149.60 2,522.72
账款
753.37 3,950.87 3,808.97 -795.25 1,894.54
应收账款变动额
应收账款占期末总
10.49% 10.71% 10.37% 8.54% 6.84%
额比
2025
年赊销政策 未发生变化 未发生变化 未发生变化 未发生变化 未发生变化2026
回款情况( 年
2,961.80 1,802.66 518.34 3,149.60 2,522.72

1 1 -6 30
月 日 月 日)
逾期情况(截至
248.77 未见逾期 未见逾期 未见逾期 未见逾期

2026年 6月 30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元。

湖州申湖制造自 2024年 10月起采用省级代理及全款模式销售驻车锂电池,业绩远未达预期。经调研,产品质量无问题,核心瓶颈在于销售模式与市场主流不符:一是渠道仅停留在省级代理,未下沉至地级市电工/维修站,难以满足终端购买与应急售后需求;二是未采用行业通行的铺货政策与企业分期方案,经销商资金压力大、车主接受度低;三是自有销售团队人力不足,无法开展全国地推。

为突破销售瓶颈,湖州申湖制造以股权形式引入专业渠道方与营运方,整合资金、渠道、运营及风控资源,快速下沉终端网络、扩大销售规模、共担经营风险,同时借助锂电池放量摊薄运营成本、完善集团资源协同,并为后续 OE 配套、海外市场及其他汽车电器产品推广奠定基础。

综上,2025年与申湖锂电池公司的锂电池销售业务具有真实交易背景,湖州申湖制造结合该业务渠道下沉、终端铺货及分期消费的运营特点设置 12个月信用期,具有合理商业背景;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已回款 1,802.66万元,相关应收账款仍按合同约定处于信用期内,期末应收账款增长具有合理性。

2、全维度公司
全维度公司主要从事储能产品渠道销售。2024年 3月,公司对全维度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持有其 17.00%股权;经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 2024年 5月 10日起将全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公司对全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信用期一直为 12个月,主要系考虑全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销售渠道为亚马逊、速卖通等海外平台,物流周期长,回款比较零星、频繁,因此提供 12个月账期,在信用没有逾期的情况下,赊销额度未进行限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3,825.90万元,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已回款 518.34万元,剩余款项结合合同签订、发货及开票时间仍处于信用期或按约定推进回款,不存在通过延长信用期刺激销售的情形。公司将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在定价、信用政策、结算回款、商务条款及交易规模等方面进行比较,详见三、一之(三)发生大额关联交易的原因、必要性及公允性,是否与其他非关联客户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存在向关联方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输送利益等情形的说明。

三、结合主要客户资信和回款情况、经营状况、账龄结构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等,说明本期应收账款大幅增加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客户资信和回款情况、经营状况、账龄结构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等情况
1、公司应收账款变动额较大客户的 客户资信和回款情况、经营状况、账龄结构变化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后回款情
2025年应 2024年应
客户名称 资信情况 况(1月 1日 经营状况 账龄结构
收账款 收账款
-6 30
月 日)
1年以内 3,852.59 3,099.21
第一名 良好 2,961.80 正常经营 2-3年 - 0.19
3 18.57 18.39
年以上
湖州申湖
锂电池销
良好 1,802.66 正常经营 1年以内 3,950.87 未合作
售有限公

浙江全维
度能源科
良好 518.34 正常经营 1年以内 3,825.90 16.93
技有限公


第四名 良好 3,149.60 正常经营 1年以内 3,149.60 3,944.85
第五名 良好 2,522.72 正常经营 1年以内 2,522.72 628.18
输送利益等情形的说明。

三、结合主要客户资信和回款情况、经营状况、账龄结构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等,说明本期应收账款大幅增加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客户资信和回款情况、经营状况、账龄结构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等情况
1、公司应收账款变动额较大客户的 客户资信和回款情况、经营状况、账龄结构变化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后回款情
2025年应 2024年应
客户名称 资信情况 况(1月 1日 经营状况 账龄结构
收账款 收账款
-6 30
月 日)
1年以内 3,852.59 3,099.21
第一名 良好 2,961.80 正常经营 2-3年 - 0.19
3 18.57 18.39
年以上
湖州申湖
锂电池销
良好 1,802.66 正常经营 1年以内 3,950.87 未合作
售有限公

浙江全维
度能源科
良好 518.34 正常经营 1年以内 3,825.90 16.93
技有限公


第四名 良好 3,149.60 正常经营 1年以内 3,149.60 3,944.85
第五名 良好 2,522.72 正常经营 1年以内 2,522.72 628.18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模式方面具有可比性。因此,上述公司与公司在行业属性、产品类别或下游应用领域等方面具有一定相似性,公司选取其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1)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
组合计提比例
账龄
德宏股份 神驰机电 安乃达 华新精科 远东传动
1年以内 5.00 5.00 5.00 5.00 5.00
1-2 20.00 10.00 10.00 10.00 10.00

2-3年 50.00 20.00 50.00 30.00 50.00
3-4年 100.00 30.00 100.00 本期无 100.00
4-5年 100.00 80.00 100.00 本期无 10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数据来源同行业公司和公司年报
由上表可见,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说明本期应收账款大幅增加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坏账计提政策为单项及组合计提,其中账龄组合计提 1 年以内(含 1 年)账款计提比例是 5.00%,1-2 年账款计提比例是 20.00%,2-3 年账款计提比例是50.00%,3年以上账款计提比例是 100.00%。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坏账计提
项 目

变动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额
1年以内(含 1年) 36,676.85 25,755.12 10,921.73 546.08
按组合计
1-2 21.88 8.37 13.51 2.71

2-3年 0.13 103.20 -103.07 -51.54

3年以上 45.74 34.53 11.21 11.21
按单项计提 146.33 146.33 - -
小 计 36,890.93 26,047.55 10,843.38 508.46
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坏账计提
项 目

变动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额
1年以内(含 1年) 36,676.85 25,755.12 10,921.73 546.08
按组合计
1-2 21.88 8.37 13.51 2.71

2-3年 0.13 103.20 -103.07 -51.54

3年以上 45.74 34.53 11.21 11.21
按单项计提 146.33 146.33 - -
小 计 36,890.93 26,047.55 10,843.38 508.46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2、抽查主要客户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回款记录,取得银行回款回单,对照公司赊销政策核对款项是否逾期;针对逾期应收账款实施追查程序,分析逾期形成原因。

3、对主要客户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对未回函客户执行替代程序,以确认销售金额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4、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的合理性及一致性,结合历史信用损失、客户信用状况、账龄结构变化、期后回款和市场条件等因素,评价管理层按组合及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是否适当。

5、获取公司应收账款明细台账,复核各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比例变动情况,评价计提标准的合理性。

6、检索公开信息核查主要客户资信水平与持续经营状况,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等公开披露文件,对比分析应收账款规模变动、账龄结构和坏账计提比例,评价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下降的合理性。

7、检查主要客户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合同约定、期后回款和逾期情况的匹配关系,关注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提前确认收入或虚增交易规模形成应收账款的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末应收账款增长主要系储能业务新增客户、主要客户销售规模增长及结算周期影响所致,相关应收账款具有真实交易背景;主要客户信用政策与客户采购规模、业务模式和回款周期相匹配,未发现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保持连续,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下降主要受 1 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提高及部分长账龄款项收回影响,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计提比例变化具有合理性。

三、关于关联交易。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与浙江全维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其中,公司向全维度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发生额 379.14万元,同比增长 114.23%,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主要为采购模具、原材料;向全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发生额 3,270.47 万元,同比增长 223.99%,主要为销售储能产品。报告期末,公司与全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3825.90万元,同比增长 55.42%,计提坏账准备 191.29万元。请公司: (1)补充披露公司向全维度公司销售及采购的具体内容、发生时间及金额明细,并结合关联方储能业务模式、产品技术优势、定价模式、信用政策、结算安排、实际回款进度等,说明与关联方发生大额关联交易的原因、必要性及公允性,是否与其他非关联客户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等情形; (2)按账龄组合分类,补充披露近三年全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坏账计提情况,并结合全维度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说明对其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款项回收是否存在风险,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请公司年审会计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公司向全维度公司销售及采购的具体内容、发生时间及金额明细,并结合关联方储能业务模式、产品技术优势、定价模式、信用政策、结算安排、实际回款进度等,说明与关联方发生大额关联交易的原因、必要性及公允性,是否与其他非关联客户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等情形。

(一)公司向全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采购的具体内容、发生时间及金额明细情况
相关关联销售主要发生于 2025年 4月至 12月,关联采购主要围绕生产用材料、模具及储能电站运维服务开展,具体发生时间以合同签订、发货验收、服务期间和结算资料为依据。

单位:万元 关联销售 关联采购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数
全维度公司 销售储能产品 3,381.94 运维费 103.83
微安新能源 销售储能产品 -111.47 采购材料 158.50
主要为采购模具、原材料;向全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发生额 3,270.47 万元,同比增长 223.99%,主要为销售储能产品。报告期末,公司与全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3825.90万元,同比增长 55.42%,计提坏账准备 191.29万元。请公司: (1)补充披露公司向全维度公司销售及采购的具体内容、发生时间及金额明细,并结合关联方储能业务模式、产品技术优势、定价模式、信用政策、结算安排、实际回款进度等,说明与关联方发生大额关联交易的原因、必要性及公允性,是否与其他非关联客户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等情形; (2)按账龄组合分类,补充披露近三年全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坏账计提情况,并结合全维度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说明对其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款项回收是否存在风险,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请公司年审会计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公司向全维度公司销售及采购的具体内容、发生时间及金额明细,并结合关联方储能业务模式、产品技术优势、定价模式、信用政策、结算安排、实际回款进度等,说明与关联方发生大额关联交易的原因、必要性及公允性,是否与其他非关联客户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等情形。

(一)公司向全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采购的具体内容、发生时间及金额明细情况
相关关联销售主要发生于 2025年 4月至 12月,关联采购主要围绕生产用材料、模具及储能电站运维服务开展,具体发生时间以合同签订、发货验收、服务期间和结算资料为依据。

单位:万元 关联销售 关联采购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数
全维度公司 销售储能产品 3,381.94 运维费 103.83
微安新能源 销售储能产品 -111.47 采购材料 158.50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关联销售 关联采购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数
采购模具 116.81
合计 3,270.47 379.14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马逊、速卖通等平台实现 变器组件主控板组件等用
对批发商或终端客户的销 于组装生产成品。

售。

微安新能源从事储能设备
微安新能源原为全维度公
制造与电池管理系统的研
司之全资子公司。2025 年
发销售,持有多项便捷电源
6月,全维度公司出让其所
采购模具 的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本
持有的微安新能源全部股
期,镇能科技向微安新能源
权,其后镇能科技与微安
购买用于生产储能电源的
新能源的销售业务已终
模具及相关专利。

止。

马逊、速卖通等平台实现 变器组件主控板组件等用
对批发商或终端客户的销 于组装生产成品。

售。

微安新能源从事储能设备
微安新能源原为全维度公
制造与电池管理系统的研
司之全资子公司。2025 年
发销售,持有多项便捷电源
6月,全维度公司出让其所
采购模具 的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本
持有的微安新能源全部股
期,镇能科技向微安新能源
权,其后镇能科技与微安
购买用于生产储能电源的
新能源的销售业务已终
模具及相关专利。

止。


合同编号销售内容定价 依据付款方式及信用 期
QWD-ZN-CG-20250801-01储能电源协议 价[注]发票开具后十二 个月内,以汇款 形式支付货款
QWD-ZN-CG-20250604-08分布式储能柜和 汇流柜协议 价发票开具后十二 个月内,以汇款 形式支付货款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合同编号销售内容定价 依据付款方式及信用 期
OP-2025-04-0089储能电源和电池 包协议 价款到发货
    
(三)发生大额关联交易的原因、必要性及公允性,是否与其他非关联客户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等情形
1、大额关联交易的原因、必要性
(1)全维度公司具有丰富的销售渠道资源,主要通过速卖通、亚马逊等平台进行海外销售,镇能科技具备储能产品的研发生产能力。双方交易可以促使镇能科技快速消化储能产能、摊薄生产固定成本,全维度公司可以缩短产品交付周期,具备显著商业协同价值。

(2)镇能科技生产的产品适配全维度公司对储能产品的要求,全维度公司若更换第三方供应商,将产生重新产品测试、售后维保体系重构等额外成本,拉长项目交付周期,影响双方经营效益,持续合作具备现实必要性。

2、大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1)结合第三方销售毛利率分析关联销售毛利率公允性
单位:万元
项目 二级分类 销售金额 销售成本 毛利率
便携式储能 2,049.30 2,221.81 -8.42%
镇能科技对全维
其中:AP2000 1,287.74 1,432.43 -11.24%
度公司的关联销
其他储能产品[注] 1,332.65 1,265.24 5.06%

3,381.94 3,487.05 -3.11%
小计
镇能科技对第三
电池包裸机 433.99 431.40 0.60%
方销售

改锂电产品、 关联销售毛 向全维度公 价格较高 电芯主要 年改用 20A 本占总成本 要受历史高 电芯,相 述(2)结合 利率 0.60 非成品储 。 000的市场 销售金额 (万元) 1,287.74能柜产品、家庭 率为-3.11% 销售的主要 采购的 31Ah 于 AP2000,少 圆柱电芯后的 例下降,毛利 电芯成本影响 产品成本和毛 能电池 AP200 ,主要是镇能 电源,镇能科 格分析关联销 销售单价(元) 2,741.04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注:市场价取自 1688平台-储能电源 2000w平均价
公司销售储能电池 AP2000的单价为 2,741.04元,基于公司降价销售策略及批量销售等原因,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 2,872.21元约 131元,处于合理水平,关联销售价格公允。

同时,AP2000产品毛利率为负主要受历史高价电芯成本影响,并非通过低价销售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其他储能产品毛利率略高于第三方电池包裸机业务,主要系产品形态、加工程度和交付内容不同所致,具有商业合理性。

(3)关联采购的价格公允性
单位:万元
项目 二级分类 采购金额 采购比例(%)
300w逆变器组件 98.17 61.93
镇能科技从微安新
其他半成品 60.33 38.07
能源采购
合计 158.50 100.00

注:市场价取自 1688平台-300w逆变器平均价
公司采购逆变器组件的单价为 140.24元,略低于市场价 150.44元,处于合理水平,关联采购价格公允。

关联采购中,300w逆变器组件采购单价与公开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偏离;模具及相关专利使用资格采购系结合产品开发和生产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采购内容与镇能科技产品生产安排相匹配,不存在明显偏离商业实质的情形。

3、穿透分析交易经济实质
2025 年关联交易集中在镇能科技向全维度公司销售储能产品。结合全维度公司提供的终端销售数据,其采购的储能产品已部分向北美洲、欧洲、亚洲等地区终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端客户销售,终端客户均为非关联方;尚未终端销售部分主要为全维度公司根据境外渠道订单、项目交付节奏及备货安排形成的正常经营库存。2026年 1至 6月期后销售情况正常,其中 AP2000产品未发生期后退回。

结合上述交易背景、定价及交易实质性分析,公司与全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发生额属于全维度公司与镇能科技协同需求形成,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必要性。公司将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在定价、信用政策、结算回款、商务条款及交易规模等方面进行比较,具体如下:
(1)定价层面:关联销售、采购均以市场价格或可比市场价格为基础。AP2000销售单价、逆变器组件采购单价与公开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偏离;模具及相关专利使用资格采购系结合产品开发和生产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相关定价未显示显失公允,亦未发现通过低价销售、高价采购等方式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2)信用政策层面:2025 年度公司便携式储能收入全部来自于全维度公司,其主要通过速卖通、亚马逊等平台进行境外销售,采购量较大,终端销售、跨境结算及资金回笼周期相对较长。公司给予其 12个月信用期,与其业务模式、采购规模和回款周期相匹配,相关差异具有商业合理性。

(3)结算与回款层面:全维度公司及镇能科技非关联客户均按合同约定结算。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全维度公司已回款 518.34万元,剩余款项结合合同签订、发货及开票时间仍处于信用期内,不存在异常长期占款、变相资金拆借或以交易名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4)商务条款层面:关联交易合同中关于产品验收、不良产品处理及赔偿、供货履约责任、违约责任等主要商务条款与非关联交易不存在不合理重大差异。

(5)交易规模层面:交易金额主要受客户年度采购体量、渠道资源、产品结构、项目交付节奏及备货安排影响。全维度公司采购规模较高,主要系其境外渠道需求及项目交付安排所致;结合终端销售穿透资料,相关产品最终客户主要为非关联方,不存在通过关联方形成空转交易或虚增交易规模的情形。

综上,公司与全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大额关联交易系围绕储能产品销售、材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料及模具采购、储能电站运维服务等主营业务开展,具有真实业务背景和商业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依据、结算安排、产品验收、售后责任及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与非关联交易不存在不合理重大差异,信用政策差异与客户业务模式、采购规模及回款周期相匹配;结合市场价格比对、毛利率分析、合同执行和终端销售穿透情况,公司不存在相关交易显失公允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按账龄组合分类,补充披露近三年全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坏账计提情况,并结合全维度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说明对其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款项回收是否存在风险,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一)近三年全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应收账款余 坏账计提
年份 账龄 1年以内 坏账金额 期后回款 回款比例
名称 额 比例
2023 12.78 12.78 5% 0.64 12.78 100%
全维
度公 2024 16.93 16.93 5% 0.85 16.93 100%

2025 3,825.90 3,825.90 5% 191.30 518.34 13.55%
2023 1,933.23 1,933.23 5% 96.66 1,933.23 100%
微安
新能 2024 2,444.70 2,444.70 5% 122.24 2,444.70 100%

2025 47.64 47.64 5% 2.38 47.64 100%
料及模具采购、储能电站运维服务等主营业务开展,具有真实业务背景和商业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依据、结算安排、产品验收、售后责任及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与非关联交易不存在不合理重大差异,信用政策差异与客户业务模式、采购规模及回款周期相匹配;结合市场价格比对、毛利率分析、合同执行和终端销售穿透情况,公司不存在相关交易显失公允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按账龄组合分类,补充披露近三年全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坏账计提情况,并结合全维度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说明对其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款项回收是否存在风险,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一)近三年全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应收账款余 坏账计提
年份 账龄 1年以内 坏账金额 期后回款 回款比例
名称 额 比例
2023 12.78 12.78 5% 0.64 12.78 100%
全维
度公 2024 16.93 16.93 5% 0.85 16.93 100%

2025 3,825.90 3,825.90 5% 191.30 518.34 13.55%
2023 1,933.23 1,933.23 5% 96.66 1,933.23 100%
微安
新能 2024 2,444.70 2,444.70 5% 122.24 2,444.70 100%

2025 47.64 47.64 5% 2.38 47.64 100%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现重大回收风险。

3、全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应收款项均由储能产品销售等经营性交易形成,具备合同、发货或服务、验收、发票及结算资料支持;合同未约定资金使用期限、资金占用费率、利息支付等融资性条款,公司与关联方除正常经营性购销收付款外无异常资金往来。

4、结合全维度公司境外渠道销售情况、历史回款记录、期后回款及账龄结构,公司按 1年以内账龄组合计提 5%坏账准备,与公司既定坏账政策一致;无需要单项计提或提高计提比例的重大不利迹象,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针对上述情况,我们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获取管理层关联关系及资金占用声明。

2、针对关联方应收账款明细账,核查销售合同、订单、发货单、发票、签收单、结算资料及期后回款记录,核实业务真实背景和债权形成原因。

3、核对公司全部银行流水,穿透检查关联方资金收支,排查无实质业务的大额往来、年末体外循环流水。

4、对关联方应收账款实施独立函证,核查分账龄明细及资产负债表日后回款情况。

5、询问关联交易定价方式,获取销售台账和采购台账,与第三方交易毛利率、公开市场价格和合同条款进行对比并分析差异。

6、询问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业务运作模式,抽查信用审批内控流程。

7、获取关联交易合同,对购销合同进行检查。检查对货权的合同约定,检查合同中是否包含资金使用期限、资金占用费率、支付利息方式等非正常贸易的合同内容。

8、检查合同、订单、发货单、签收单等相关的凭证资料,核实货物流。

9、对关联交易进行穿透检查,询问关联方终端市场布局、境外渠道销售安排和库存情况,并获取终端销售数据,分析相关产品是否具有真实终端销售基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号 UDC时代大厦 A座 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础。

10、获取公司销售台账,对比关联销售与第三方销售毛利率,对比与市场价的差异。

11、检查银行流水、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信息,除正常销售采购业务的收付款外,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全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销售、采购具有真实业务背景和商业必要性,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或双方协商价格为基础,相关毛利率、市场价格比对及终端销售穿透情况未显示交易价格显失公允,未发现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全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均为 1年以内,期后回款、信用期安排和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与业务模式相匹配,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款项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相关往来均由经营性购销业务形成,不具有融资性质,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专此说明,请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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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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