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旅酒店(600258):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时间:2026年08月03日 21:32:06 中财网
原标题:首旅酒店: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46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提示: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拟修订后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 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根 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 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 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 数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的主要职责 权限: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 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第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 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 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 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 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 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 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第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 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 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 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 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 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 员(独立董事)主持。第十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 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 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 的,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时间的限制。会 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 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 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 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 场方式召开为原则,表决方式为举手表 决或投票表决。在保证全体参会成员能 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 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
  
  
第十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 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第十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 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 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 应回避。第十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个人 或其关联方与会议审议事项存在关联 关系的,该委员应当及时向委员会书面 报告并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委员 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第二十一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 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会议 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人力资源部保
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人力资 源部保存,并报备公司董事会秘书。存,并报备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 不少于十年。
第二十三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 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 露有关信息。第二十三条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均 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 泄露有关信息。违反保密义务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6年7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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