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92089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920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8月 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 7月 2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孟家毅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拟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8人调整为 7人;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开展需要,拟将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变更为董事长,并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孟家毅先生、景建群先生、宋恩玉先生、李方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本议案下设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表决: 2.01《关于提名孟家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关于提名景建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3《关于提名宋恩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4《关于提名李方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2.01《关于提名孟家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2《关于提名景建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3《关于提名宋恩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4《关于提名李方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崔婕女士、屈哲先生、安立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三年,自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本议案下设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表决: 3.01《关于提名崔婕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2《关于提名屈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3《关于提名安立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3.01《关于提名崔婕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02《关于提名屈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03《关于提名安立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与专业性,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6年 8月 18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有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8月 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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