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300132):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3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公司第六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在青松股份中山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唐清泉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范展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已全部选举产生,其中非职工代表董事经2026年8月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范展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范展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范展华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范展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及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作资格审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欧阳汝正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林悦聪先生、骆棋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欧阳汝正先生、林悦聪先生、骆棋辉先生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骆棋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骆棋辉先生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作资格审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汪玉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汪玉聪先生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梦娟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梦娟女士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彭丽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彭丽杉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 范展华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纺织工程(非织造布)专业,工学学士。曾任珠海三信水刺无纺布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技术部经理,广州市海珠区美之助无纺布制品厂厂长,自2004年起作为诺斯贝尔(中山)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诺斯贝尔(中山)无纺日化有限公司”、“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之一,曾任该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21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裁,2021年7月至2022年10月担任本公司代理董事长,2022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子公司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广东诺斯贝尔健康护理用品有限公司及广东诺米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中山诺斯贝尔日化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广东丽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可普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化妆品行业协会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展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2,151,0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5%。范展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2023年12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处理决定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23号)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目前其已按照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除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欧阳汝正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曾任香港郑锦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香港汉华评值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评估师、香港高和兴业集团财务经理、香港中建电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建科技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香港天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新加坡清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1年10月至2019年4月担任诺斯贝尔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3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兼任子公司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子公司广东诺斯贝尔健康护理用品有限公司、广东诺米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广东丽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山诺斯贝尔日化制品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阳汝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配偶持有本公司股票956,880股。欧阳汝正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林悦聪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香港籍,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院(荣誉)学士、伦敦大学法律(荣誉/海外)学士。曾担任牛奶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萬寧区域经理、屈臣氏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零售业务经理、无添加贸易(上海)有限公司(FANCL)中国区营运经理、香港电讯(大众市场)助理副总裁、三星电子(香港)有限公司零售市场部副总监。2020年8月至2025年10月担任本公司董事,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2021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兼任子公司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可普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悦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骆棋辉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曾担任广东纵横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兼证券事务代表、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长助理。2018年1月至2022年10月担任本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兼任子公司广州青航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领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埃夫诺米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骆棋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2023年12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处理决定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23号)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目前其已按照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除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及第3.2.5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汪玉聪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 2013年参加工作,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雪松控股集团并购部投行经理、安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购事业部高级经理,2018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任子公司诺斯贝尔董事及财务总监,子公司广东领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埃夫诺米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玉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内审部负责人 李梦娟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7月至2025年2月任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曾任审计员、项目主管、项目经理,2026年6月入职本公司内审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梦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三、证券事务代表 彭丽杉女士: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析师、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经理,2024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丽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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