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600663):控股股东所持限售股上市流通并自愿承诺12个月不转让

时间:2026年08月03日 19:51:58 中财网
原标题:陆家嘴: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限售股上市流通并自愿承诺12个月不转让的公告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6-033
B股900932 |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限售股上市流通
并自愿承诺12个月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7月,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集团”)发行778,734,017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邑公司”)100%股权、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袤公司”)30%股权。上述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将于2026年8月9日限售期满。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78,734,01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78,734,017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8月10日。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自愿承诺:其以昌邑公司100%股权、东袤公司30%股权而认购取得的公司778,734,017股股份,自2026年8月9日限售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类型
本次限售股类型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限售股。

2、股票发行注册情况
2023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2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注册申请。

根据上述批复,公司于2023年7月向陆家嘴集团发行778,734,01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以下简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24年6月向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对象发行222,222,222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

3、股份登记时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于2023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4、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认购对象陆家嘴集团认购的778,734,017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的778,734,017股股份于2023年8月8日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4,034,197,440股增加至4,812,931,457股(公告编号:临2023-075)。

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的222,222,222股股份于2024年7月5日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4,812,931,457股增加至5,035,153,679股(公告编号:临2024-041)。

上述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的222,222,222股股份已于2025年1月6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6)。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2023年3月,陆家嘴集团作出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如下:
陆家嘴集团在本次交易中以昌邑公司、东袤公司股权而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股份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在此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或者股份发行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的,则陆家嘴集团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陆家嘴集团在本次交易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股份发行结束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陆家嘴集团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锁定期届满后,陆家嘴集团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所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前述股东作出的承诺;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778,734,017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8月10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 数量(股)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本次上市流 通数量(股)剩余限售 股数量 (股)
1上海陆家嘴(集 团)有限公司778,734,01715.47%778,734,0170
 合计778,734,01715.47%778,734,0170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向特定对象发行778,734,017
 合计778,734,017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别变动前(股)变动数(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778,734,017-778,734,017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3,155,683,662778,734,0173,934,417,67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B股1,100,736,000-1,100,736,000
股份合计5,035,153,679-5,035,153,679
八、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上市限售股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出具的《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结合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安排,陆家嘴集团承诺如下:
“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自愿承诺如下:一、本公司以上海陆家嘴昌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东袤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而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778,734,017股股份,自2026年8月9日限售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二、本承诺函履行期间,若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上述778,734,017股股份相应增加,该部分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期的约定。承诺期届满后,本公司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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