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00276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6-667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0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3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4层会议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 5、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义民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506,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71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230,4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87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6,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3%。 9、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朱彦颖律师、李波律师对此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6,415,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9%;反对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4%;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7,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473%;反对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360%;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6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朱彦颖律师、李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0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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