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000422):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8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0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3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 0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4.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6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召开本次股东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卞平官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767名,代表股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名,代表股 份数量241,259,4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183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小组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764名,代表股份数量8,849,055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0.8136%。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计766名,代表股份数量8,924,0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205%。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 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 决结果如下:
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杨晟律师、宋雯莉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0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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