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60155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二〇二六年八月 目 录 ................................................................................................................................ 股东会议程 3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4 .................................. 议案一关于选举杨瑞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 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主持人:范力董事长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及来宾 四、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七、投票表决 八、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本次会议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由于本次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写在登记表上,由本次会议会务组进行汇总。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以及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入投票箱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本次会议由会议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表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 关于选举杨瑞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陈忠阳先生因任期至2026年7月31日满六年,已辞去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及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由于陈忠阳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陈忠阳先生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为保障公司治理的完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国家一级教授杨瑞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杨瑞龙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证券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履职能力;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杨瑞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请各位股东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附件:杨瑞龙先生简历 附件: 杨瑞龙先生简历 杨瑞龙先生,男,195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研究所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学术期刊中心主任、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国家一级教授;兼任国民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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