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康生化(30080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8月03日 17:37:18 中财网
原标题:广康生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和《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公司公告栏通过张贴方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31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2、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情况。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四)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五)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亦不包括《管理办法》第八条和《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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