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30023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时间:2026年08月03日 17:36:43 中财网
原标题:洲明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8月6日;
?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561人;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2,857,82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6%;?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价格为3.24元/股(调整后);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50元/股(调整前)。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676人(包含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任职于本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序 号姓名国籍职务授予股份总 数(万股)占授予股份总 量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1李志中国职工代表董事180.75%0.02%
2王群斌中国财务总监150.63%0.01%
3陈一帆中国董事会秘书、副 总经理100.42%0.01%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中的外籍员工(20人)401.67%0.04%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634人)2,109.8087.91%1.94%   
预留部分(19人,其中含外籍1人)207.208.63%0.19%   
合计2400.00100.00%2.2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2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百分比是四舍五入之后的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
()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60
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个月。

2
()归属安排
16 12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个月后、自预留授予之日起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个批次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第三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6.00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9.74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13.60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根据各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营业收入实际完成率
业绩完成情况R≥100%100%>R≥ 95%95%>R≥ 85%85%>R≥ 75%R<75%
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X)100%90%80%70%0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实际达成率R未达到75%,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数划分为5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SABC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审议情况
1、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协同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30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94)进行了披露。

4、2024年10月9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95)。

5、2024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7、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提名
序 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归属 条件的情况说明
1(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 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情形;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形,符合归属条件。
2(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 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述情形,符合归属条 件。
3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2025年 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计报告:公司2025 年的营业收入为 80.93亿元,业绩完 成情况为76%,首次 授予及预留授予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公司层面可 归属比例为70%。

 营业收入实际完成率R=各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 标值注:“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4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实施,届时根据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 实际归属额度: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 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应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符合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在职激励对象共 561名。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6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可归属限制性股票285.7620万股。公司将对部分未达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同时,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本次归属人数:561人
2、本次归属数量:2,857,820股
3、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姓名国籍职务本次归属前 已获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 (万股)本次可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 (万股)本次归属数量 占本次已获授 限制性股票总 量的比例
1李志中国职工代表董事182.5214%
2王群斌中国财务总监152.1014%
3陈一帆中国董事会秘书、副 总经理101.4014%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558人,含预 留部分)1998.30279.76214%   
合计2041.30285.78214%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在董事会审议归属条件达成事项后至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7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可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628,000股,有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可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74,200股,此外,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中的外籍员工(18人)因资金入境相关手续暂未办理完毕,为充分保障激励对象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对其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60,060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暂缓办理,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公司再为其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四、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8月6日
2、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857,820股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变动前(股)本次变动(股)变动后(股)
股份数量1,087,447,151+2,857,8201,090,304,971
2、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857,820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为
1,090,304,971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洲明科技本次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归属相关事项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公司第六届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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