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税优惠取消后资源大省财政增收超800亿

时间:2026年08月01日 08:46:31 中财网
  7月28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调整煤炭、矿山、油气、建材、电力等能源资源行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主要取消近40年对采矿场等主要生产经营用地的税收优惠,从2026年9月1日起设置一年过渡期减半征收,之后全额征收,公益性、安全保障及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继续免税。

  
  一份研报观点认为,本次调整并非扩大征税范围,而是规范长期优惠政策。研报指出,数据显示恢复征收后2026年财政增收中值约136亿元,2027年升至543亿元,2028年起每年约814亿元,占城镇土地使用税比重逐步提升。内蒙古、山东、新疆、河北、青海等省份增收最为集中,前五大省份合计占全国近五成,其中青海财政自给率可提升2.3个百分点,内蒙古提升1.2个百分点。

  
  研报认为,此举有助于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促进税收公平,同时增强资源型地区财力。能源企业虽面临一定成本压力,但城镇土地使用税整体体量较小,对上市公司业绩冲击有限。更为关键的是,地方财政自给率提高将为区域基建和产业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持,相关资源省份的能源、建材及矿业上市公司有望间接受益于地方经济活力增强。

  
  研报进一步指出,这一政策与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保持宏观税负合理化目标高度一致,长期有利于行业规范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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