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之光(920056):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时间:2026年07月31日 21:36:57 中财网
原标题:能之光: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证券代码:920056 证券简称:能之光 公告编号:2026-054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的其中一种参与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年8月16日15:00—2026年8月17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920056能之光2026年8月12日
2.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听海路6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普通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选举董事  
1.00非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 4人
1.01非独立董事张发饶
1.02非独立董事施振中
1.03非独立董事蓝传峰
1.04非独立董事曾庆东
2.00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 3人
2.01独立董事吴本军
2.02独立董事林坤彬
2.03独立董事周海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3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1.01-1.04、2.01-2.03);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预约登记。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的身份证;代理出席者应持有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6年8月14日9:30-11: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听海路669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听海路669号;2、联系电话:0574-26891856;3、联系人:蓝传峰。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7月 3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公司: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公司:
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议案编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累积投票议案:选举董事 (需逐项表决,候选人人数大于应选人数的,为差额选举;候选人人数等于应选 人数的,为等额选举)    
1.00非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 4人  
1.01非独立董事张发饶   
1.02非独立董事施振中   
1.03非独立董事蓝传峰   
1.04非独立董事曾庆东   
2.00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 3人  
2.01独立董事吴本军   
2.02独立董事林坤彬   
2.03独立董事周海滨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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