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30040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6-044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9:15-15:00。 2、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广场A栋7层公司会议室一。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王廷春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9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4,305,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3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3,100,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1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05,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9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05,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6%。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王廷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205,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73%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0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61%。 表决结果:王廷春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欧秀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102,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7%。 表决结果:欧秀清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宋玉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102,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7%。 表决结果:宋玉霞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李华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155,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35%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5,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93%。 表决结果:李华毅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谢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102,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71%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6%。 表决结果:谢康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张荣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111,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1,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32%。 表决结果:张荣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091,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4%;反对2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7%;弃权1,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91,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159%;反对2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978%;弃权1,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4,036,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6%;反对2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弃权47,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0.0412% 股份总数的 。 其中,同意936,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878%;反对2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027%;弃权47,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9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董永律师、骆凌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如下:博济医药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济医药《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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