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00002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证券简称:特力A、特力B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31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07月31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特力大厦M 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富春龙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8名,代表股份 213,392,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042%。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股份 211,591,8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866%;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65名,代表股份1,800,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176%。 2、参加本次股东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6名,代表股 份213,387,321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277%; B股股东共2名,代表股份4,735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24%。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67名,代表股 份1,800,4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7%。其中现 场出席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65人,代表股份1,800,235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6%。 4、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谢烨蔓律师、陈沁律师出席了会议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表决,所有提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提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会聘请了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谢烨蔓律师、 陈沁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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