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股份(68872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7月31日 18:41:45 中财网
原标题:艾森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目录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5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5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6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9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须知。

1.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经公司审核,符合条件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等可进入会场,公司有权依法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本次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3.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5.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会召开前一天向公司进行登记。会议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提问;不能确定先后顺序时,由会议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6.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姓名/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及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每位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7.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8.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9.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10.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11.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13.股东出席本次会议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14.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兵先生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
会议时间:2026年8月12日(星期三)13点00分
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日期:2026年8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主要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介绍到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三)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应选董事(5)人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张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向文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陈小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杨一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选举沈鑫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3.01选举王嘉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陈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李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律师和监票人负责监票、收集表决票和统计现场表决数据,并结合网络投票结果统计全体表决数据。

(八)宣读表决结果及议案通过情况。

(九)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书。

(十)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日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发生变动,另外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7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兵先生、向文胜先生、陈小华先生、杨一伍先生、沈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新一届董事会正式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继续依法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共5项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表决,即:
2.01《关于选举张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向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3《关于选举陈小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4《关于选举杨一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5《关于选举沈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逐项审议。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兵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复旦大学微电子与电子固体学专业;苏州市人大代表。曾任职于陶氏化学电子材料、新加坡PMI公司。2010年3月至今在艾森股份担任董事长。

张兵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644,269股,间接持有3,114,142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向文胜先生,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曾先后任职于安靠封装测试(上海)有限公司、珠海越亚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月至今在艾森股份担任总经理、研发负责人,2017年11月至今任艾森股份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向文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0,000股,间接持有666,062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小华先生,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南京大学,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明基电通有限公司。2016年10月至2024年2月任艾森股份财务总监,2017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艾森股份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2023年12月至今任艾森股份常务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小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0,396股,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和二类限制性股票持有15,400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一伍先生,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苏州大学。2010年3月至今历任艾森股份经理、销售总监,2017年11月至今任艾森股份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一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51,059股,间接持有821,740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鑫先生,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曾任职于依工特种材料(苏州)有限公司。2017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制造总监、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沈鑫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和二类限制性股票持有42,000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议案三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嘉赋先生、陈琳先生、李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新一届董事会正式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继续依法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共3项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表决,即:
3.01《关于选举王嘉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陈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李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逐项审议。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嘉赋先生,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材料与元器件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曾先后任职于南京大学、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美国Purdue大学、美国西北大学、美国德克萨斯大学。现任武汉理工大学物理与力学学院兼集成电路学院教授,集成电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嘉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琳先生,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微电子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复旦大学。曾任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复旦大学副研究员。现任复旦大学集成电路与微纳电子创新学院教授、上海集成电路制造业创新中心顾问,并入选国家级领军人才计划。同时,陈琳先生任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挺先生,199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曾任职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2年8月至今先后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李挺先生任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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