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300976):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9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6年7月31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63.7980万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47人; 4、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5、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47人,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63.7980万股。近日,公司已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24.52元/股。 4、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57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将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上述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相应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本条款规定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6、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在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将根据每个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目标值的完成程度,确定激励对象的各归属期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对应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值如下表所示:
2.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7年考核目标增长率分别为13.03%、32.51%、55.90%。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不含当日)前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及考核指标与首次授出部分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含当日)后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及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值如下表所示:
(5)部门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外,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需与其所属部门对应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部门层面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部门层面可归属比例,各部门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与各部门激励对象签署的相关协议执行。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届时依据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一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门层面可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5 6 30 、 年 月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2、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2025 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本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3、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1日,公司在公示栏对本激励计划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6、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日,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7、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日,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8、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同日,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7月18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按24.52元/股(调整前)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67.30万股(调整前)。 2、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并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6月16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47.37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02元/股(调整后)。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4.52元/股调整为17.02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7.30万股调整为234.22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84万股调整为47.37万股。 2、鉴于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1.7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鉴于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4名激励对象因所属部门当年度业绩考核“不合格”,所属部门层面可归属比例为0%,上述4名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9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公司本次共计作废14.7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说明 (1)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24.52元/股调整为17.02元/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7.30万股调整为234.22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84万股调整为47.37万股。 (2)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1.7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另外,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存在1个部门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部门层面可归属比例为0%。其对应的4名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9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14.70万股。 根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披露的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47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7980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符合2025年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条件的说明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18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7月20日至2027年7月1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说明 满足归属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3、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归属日:2026年7月31日 (二)归属数量:63.7980万股 (三)归属人数:47人 (四)授予价格:17.02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32,409股,最高成交价为35.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1,587,629.62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8日。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2,484股,最高成交价为65.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494,053.13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6年1月13日。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7.02元/股,授予价格与上述已回购股份回购均价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2.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考虑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的数量。 3.上表数据已剔除6名离职人员及因2025年部门业绩考核不合格而未获得第一期归属权益的4名激励对象。 4.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七)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因离职、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7月31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63.7980万股。 (三)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验字 [2026]2501355008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7月21日止,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已收到47名激励对象的认购款人民币10,858,419.60元(大写:壹仟零捌拾伍万捌仟肆佰壹拾玖元陆角整),全部款项用于认缴公司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3.7980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手续。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东2025 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47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63.7980万股;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4.7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5、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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