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60322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

时间:2026年07月30日 18:32:07 中财网
原标题: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SONGJIANBO先生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2026年7月17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首次已增持金额),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6年7月30日,SONGJIANBO先生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4,523,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4%,累计增持金额共5,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SONGJIANBO
增持主体身份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31,575,649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4.47%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南山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山 集团”)294,944,40841.79%公司控股股东为南山集 团,SONGJIANBO为南山集 团董事长、南山投资实际 控制人;金玉计划为南山 集团设立的增持公司股份 的信托计划。
SONGJIANBO31,575,6494.47%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陕国 投·金玉61号证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以下简称 “金玉计划”)19,170,7992.72% 
龙口南山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南山投资”)2,792,6080.40% 
合计348,483,46449.37%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增持主体名称SONGJIANBO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2026年7月18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2026年7月17日~2027年1月16日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A股:不超过5,000万元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不适用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不适用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30日
增持股份结果 对应方式及数量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30日,SONGJIANBO 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平台实施增持,具
 体增持情况为,A股:4,523,500股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A股:5,000万元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A股:0.64%
增持计划完成后 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股数量353,006,964股
增持计划完成后 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股比例50.01%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ONGJIANBO先生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52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累计增持金额5,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律师核查意见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SONGJIANBO先生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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