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环境(300864):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时间:2026年07月30日 18:26:44 中财网 |
|
原标题:
南大环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64 证券简称:
南大环境 公告编号:2026-027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南京国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国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环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的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动。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完成归属登记并于2026年7月30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5,791.0683万股增加至15,910.4168万股,持股5%以上股东国环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25.01%被动稀释至24.82%,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
二、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情况说明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南京国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住所 | 南京市江北新区博富路9号7幢3042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7月30日 |
| 权益变动过程 |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
份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5,791.0683万股增加至15,910.4168万股,
导致持股5%以上股东国环投资持股比例由25.01%被动稀释至24.82%,
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 | | | |
| 股票简称 | 南大环境 | 股票代码 | 300864 |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 股份种类 | 其他变动(被动稀释)
股数(万股) | 其他变动(被动稀释)
比例(%) | | |
| A股 | / | 0.19(被动稀释) | | |
| 合 计 | / | 0.19(被动稀释) |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归
属登记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3,949.6997 | 25.01 | 3,949.6997 | 24.8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49.6997 | 25.01 | 3,949.6997 | 24.8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注:(1)本次变动后具体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最终数据为准;(2)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是按照本公司截至2026年7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5,910.4168万股计算;
(3)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国环投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