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603330):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时间:2026年07月30日 16:56:36 中财网
原标题:天洋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7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3,500万元
?补流期限:自2026年7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起
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2020年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38,699.98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7,385.35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2月9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归还日期及金额2026年7月22日归还3,5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5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929,124股,每股发行价为22.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6,999,774.64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1,886,792.45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1,132,075.47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用127,358.4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3,853,548.23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184号)进行了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6年7月23日,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2020年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7,180,126.47元  
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元)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元)项目进度
高档新型环保墙布及产 业用功能性面料生产项 目182,000,000.00185,486,269.92已结项
热熔粘接材料项目80,000,000.0043,554,849.09已变更
补充流动资金111,853,548.23112,507,294.21 
合计373,853,548.23341,548,413.22-
注 1:上表中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注 2:上表中“高档新型环保墙布及产业用功能性面料生产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项目结项后的尾款支付金额
变更后项目:

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元)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元)项目进度
天洋创新研究院建设 项目37,180,126.47--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达100%。基于地产行业变化,家居装饰市场整体需求增速未达预期,公司本着审慎和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同意终止对该项目的后续自有资金的投入。

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墙布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

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热熔粘接材料项目”进行变更,原项目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天洋创新研究院建设项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新项目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存储监管协议、签署其他相关文件以及办理有关手续。

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热熔粘接材料项目”进行变更,原项目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天洋创新研究院建设项目”。

2026年7月23日,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安排,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后续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出具相关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天洋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7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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