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601665):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时间:2026年07月30日 16:56:33 中财网
原标题:齐鲁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1665)








二〇二六年八月
文件目录
会议议程 ............................................................................................ 1
会议须知 ............................................................................................ 3
议案一: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年 8月 7日(星期五)15:00
会议地点:总行大厦四楼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祖刚先生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各项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郑祖刚为执行董事
2、选举胡金良为执行董事
3、选举吴睿智为非执行董事
4、选举布若非(Michael Charles Blomfield)为非执行董事
5、选举郝艳艳为非执行董事
6、选举赵治国为非执行董事
7、选举宋锋为非执行董事
8、选举陈育能为非执行董事
(二)审议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董彦岭为独立董事
2、选举张骅月为独立董事
3、选举邵瑞庆为独立董事
4、选举周黎明为独立董事
5、选举陈进为独立董事
三、股东提问
四、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代表股份数
五、议案表决
六、宣读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
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齐
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齐鲁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会议正常秩序和
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
集、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会,应认真行使、
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
的正常秩序。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置于无声或振动状态。

三、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数
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现场登记终止。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表决权、发言权、质询权等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31日)在公司授
信逾期的股东及质押公司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公司股权50%
的股东,其表决权将受到限制。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股
东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
发言或提问的内容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每位股东发言时间原
则上不超过2分钟。本公司相关人员将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
股东提出的问题。全部提问及回答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在议案表
决时,股东不再提问。

六、投票的有关事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
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
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对于非
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同意”“反对”或“弃
权”栏中选择其一,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
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
计为“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投票方式说明详见相关议案附
件。

2、网络投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具体按
照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外部网站
(www.qlbchina.com)发布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的说明进行。

现场投票结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
予以公告。

七、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有
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八、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
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九、本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行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应予换届。根据法律、法规
和本行章程规定,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
郑祖刚、胡金良、吴睿智、布若非(Michael Charles Blomfield)、郝艳艳、赵治国、宋锋、陈育能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郑祖刚、胡金良为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吴睿智、布
若非(Michael Charles Blomfield)、郝艳艳、赵治国、宋锋、陈育能为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现提交股东会选举。职工董
事由本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上述人员中,郑祖刚、胡金良、吴睿智、布若非(Michael Charles Blomfield)、郝艳艳、赵治国已具备董事任职资格,任职自股东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宋锋、陈育
能为新任董事候选人,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且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
核准后履职,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请予审议。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祖刚先生,1972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行董事长、执行
董事、党委书记。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信贷处办事员、办
公室科长,中国农业银行泰安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农业
银行山东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党
委委员、行长助理,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
兼东营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党委委
员、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齐鲁银行
党委书记。

胡金良先生,1978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行执行董事、
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兼济南章丘支行行长、合规官。

历任济南市商业银行燕山支行综合柜员、客户经理,济南市商业银
行办公室业务经办、主办,齐鲁银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
任、主任,齐鲁银行党委委员、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齐鲁银行执行
董事、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齐鲁银行
行董事、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齐鲁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董
事会秘书、党委委员,齐鲁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董事会秘书、
党委委员,兼济南章丘支行行长、合规官。

吴睿智先生,1983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济南城市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历任兴业银行济南分行
公司客户经理,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同业业务营销部主管(经理级),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

布若非(Michael Charles Blomfield)先生,1970年 7月出生,
澳大利亚国籍,本科学历,现任本行非执行董事,Cuscal Paymark
(新西兰)首席执行官。历任澳大利亚银行家信托公司业务、科技
及发展部负责人,澳洲联邦银行下属联邦证券有限公司
(Commonwealth Securities Limited)副总经理,澳洲联邦银行权益部(Equities Division)总经理,澳洲联邦银行小企业银行业务
(Business Banking)执行总经理,Dendiri咨询公司(悉尼)董事
总经理及高级亚洲顾问,MF全球控股公司董事总经理,澳洲联邦
银行高级亚洲顾问,Investment Trends Pty Ltd首席执行官,Iress首席商务官,Seven Consulting (Australia) Pty Ltd首席客户官,Cuscal Limited首席客户官。

郝艳艳女士,1975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现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等职务。历任济
南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助理会计师、会计师,济南市西区投融资
管理中心财务处会计师、副处长,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济南市西区投融资管理中心财务处副处长),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济南城市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管理部部长。

赵治国先生,1978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兖
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历任临沂矿业集团菏
泽煤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临矿集团财务部副部长(主
持工作)、资本证券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临矿集团财务部部
长,山东能源财务管理部部务委员,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管理部部长。

宋锋先生,1970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现任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部
长等职务。历任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财务处科员,济钢(马)钢板
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副科
长、科长、部长助理、副部长。

陈育能女士,1974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现任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兼首席财务官。历任新加坡保诚保险公司财务部经
理、光大永明人寿财务部助理副总经理、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现同方全球人寿)财务总监。


议案二: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行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应予换届。根据法律、法规
和本行章程规定,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
董彦岭、张骅月、邵瑞庆、周黎明、陈进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现提交股东会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
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的投票方式说明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中,董彦岭、张骅月已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任职
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邵
瑞庆、周黎明、陈进为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且
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后履职,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在新任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前,原独立董事继续履
职。

请予审议。


附件: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
附件1: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彦岭先生,1968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博士研究生,教授,现任本行独立董事,山东财经大学中国经
济研究院教师等职务。历任山东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山东经济学院区域经济研究院主任、副教授、教授,山东
经济学院区域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山东财经大学区域经济研
究院副院长、教授,山东财经大学区域经济研究院院长、教授。

张骅月女士,1979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博士研究生,副教授,现任本行独立董事,南开大学金融学院
数量金融系副主任、金融学院教师。历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讲师,
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商学院博士后,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师。

邵瑞庆先生,1957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博士研究生,二级教授,国际会计师公会荣誉资深会员,享受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历任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财务会计系主任、经济管理学院院长;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

周黎明先生,1972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博士研究生,副教授,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法与经济学研究
所执行所长。历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

陈进先生,1962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二级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北京物资
学院商学院特聘院长。历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讲师、副教
授;中国金融学院信息系副主任、主任,副教授、教授;对外经济
贸易大学金融科技中心主任、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院
长、教授;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助理(挂职);对外经济贸
易大学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本次股东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进行编号。股
东应当针对该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
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
本公司有表决权 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 5名,独
立董事候选人有 5名,则该股东对于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
5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
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
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
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股东对独立董事议案组候选人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就该议案
组拥有的选举票数时,该股东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
投票;股东对独立董事议案组候选人所投选举票数少于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但差额部分视为其放弃表决权。

四、示例: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
事,应选独立董事 5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5名。需投票表决的
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2.01例:陈×× 
2.02例:赵×× 
2.03例:蒋×× 
2.04例:宋×× 
2.05例:张××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有表决权 100股股
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2.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
议案”就有 5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2.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他(她)既可以把 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
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例:陈××500100100
2.02例:赵××010050
2.03例:蒋××0100200
2.04例:宋××0100100
2.05例:张××010050
五、如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以书面委托方式行使表决权的
股东在对累积投票议案投票时,仍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在“投票
数”一列中打“√”而未填写投票数,该股东投票视为有效,获得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将获得与该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
相同的票数(假设该股东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00股,
则每位获得“√”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获得 100股投票数);未
获得“√”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票。如股东在表决中同时使用
“√”及投票数的组合,则该股东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
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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