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伯泰科(68805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7月30日 16:11:30 中财网
原标题:莱伯泰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莱伯泰科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年 8月 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21,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7,117,924.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482,075.4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年 8月 27日出具《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编号 XYZH/2020BJA2075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同意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 8月 27日  
募集资金总额42,16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7,448.21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不适用 ?适用,1,494.36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名称累计投 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
 分析检测智能化联用系统生 产线升级改造项目97.66已结项
 实验分析仪器耗材生产项目--已变更
 痕量和超痕量元素分析电感 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其在 线分析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44.162026年 9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0.00已结项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及相关 前处理联用系统生产及研发 项目10.112026年 11月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生 产及研发项目29.962026年 11月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是 ?否  
注: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5)。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部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2、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最近 12个月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最近12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序号现金管理类型实际投入金额 (万元)实际收回本金 (万元)实际收益 (万元)尚未收回本金 金额(万元)
1普通大额存单31,400.0028,300.0036.233,100.00
2结构性存款41,400.0036,000.0088.035,400.00
3单位协定存款7,193.096,429.475.25763.62
合计129.519,263.62   
最近 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12,415.42    
最近 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15.32    
最近 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307.34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13,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9,263.62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3,736.38    
注:1、最近 12个月指 2025年 7月 31日-2026年 7月 30日;
2、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 3、普通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的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 12个月内滚动使用的累计金额;
4、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存在协定存款,该部分资金系活期性质,随用随取。单位协定存款“实际投入金额”为最近 12个月协定存款单日最高余额、“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为最近 12个月协定存款期末余额,“实际收回本金”为“实际投入金额”与“尚未收回本金金额”的差额。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7月 24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年 7月 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1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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