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乐(920575):接受公司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920575 证券简称:*ST康乐 公告编号:2026-071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公司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公司股东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林威华”)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万元的借款,授信期限 12个月,在此期限内可以分次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为借款之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息。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7月 29日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公司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为: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刘永江、陶涛、陶然、郝春利回避表决。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7.2.11条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七)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的;故本议案豁免股东会审议,但关联董事郝春利、陶涛、陶然、刘永江执行回避表决。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江林威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 7号院 B幢 4层西侧 4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9年 11月 18日 法定代表人:刘永江 实际控制人:无 注册资本:890,993.53元 实缴资本:890,993.53元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交流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财务状况: 作为持股平台,自身无显著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主要为股东自筹资金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江林威华对公司提供借款的利率为借款之日 LPR,具体以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本次公司股东江林威华向公司提供借款,利率不高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亦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股东江林威华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万元的借款,授信期限 12个月,在此期限内可以分次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为借款之日 LPR,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息。借款期限届满前,公司可以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具体事项及条款内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系偶发性关联交易,江林威华向公司提供借款,利率不高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亦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接受公司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其他事项 无 八、备查文件 1、《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股东江林威华 500万元借款协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7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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