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00006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国际”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北方国际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况及股本变化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取得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5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90,056,28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0.66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于 2026年 2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本次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发行对象承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 8月 3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90,056,2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14名。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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