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节能国祯: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终止

时间:2026年07月29日 19:06:18 中财网
  CFi.CN讯:2022年7月21日,公司与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中铁四局”)、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天津市政院”)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泰州PPP项目。本项目主要投资内容包含雨污分流改造及其附属工程、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配套污泥处置工程、智慧监管系统建设等新建工程以及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及续建工程等存量工程,计划合作期30年,总投资224,179.32万元。

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内部的职责分工:该公司负责项目全生命周期投融资、运营等工作,根据相关合同、协议等约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应尽义务;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投融资、施工等工作,根据相关合同、协议等约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应尽义务;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投融资、设计等工作,根据相关合同、协议等约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应尽义务。

联合体各成员在项目公司中所占股权比例总计为80%(其中公司作为牵头方占比74.99%,中铁四局占比5%,天津市政院占比0.01%)。政府出资方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20%。

2022年9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中节能国祯环保(泰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相关政府单位签署协议。

2022年10月,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与该公司、中铁四局、天津市政院(乙方)共同签署了《泰州市海陵区城市生态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合同》。

2022年11月,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甲方负责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则上6个月内,最长不超过12个月,将本项目纳入财政部全国PPP项目管理库。乙方在未完成上述事宜之前,可以暂缓对本项目及项目公司进行实际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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