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为电子(688798):艾为电子关于“艾为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29日 18:06:30 中财网
原标题:艾为电子:艾为电子关于“艾为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3
转债代码:118065 转债简称:艾为转债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艾为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价格:79.40元/股。

●转股的起止日期:2026年7月28日至2032年1月21日。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9日,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67.49元/股),存在触发《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就可能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7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90,132.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901,320手(19,013,2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0,13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505.2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8,626.78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3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90,13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2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艾为转债”,债券代码“118065”。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艾为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79.83元/股,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1月28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7月2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2年1月2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6年5月22日起,“艾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9.83元/股调整为79.40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艾为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9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67.49元/股),存在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若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仍继续满足相关条件,将可能触发“艾为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艾为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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