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刻得(688158):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6年07月28日 21:36:28 中财网

原标题:优刻得: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代码:688158 股票简称:优刻得-W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主要股东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本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本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后续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修订事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3、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5,000,0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则股票发行数量上限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优刻得乌兰察布智算中心及智算集群 建设运营项目181,663.12150,000.00
合计181,663.12150,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7、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的相关要求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分析了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个月。

二、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公司自上市以来尚未实现稳定盈利,存在持续亏损及业绩波动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受益于营业收入增长、毛利率提升及投资收益增加,亏损幅度已实现收窄,但若未来受宏观经济波动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出现市场需求数量或价格较大幅度下降等情况,公司仍将面临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权进一步被稀释的风险
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季昕华、莫显峰和华琨,上述三人于 2018年 5月 11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总股本为 456,305,081股,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45,000,000股测算,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56,305,081股增加至 501,305,081股,季昕华、莫显峰、华琨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变更为 14.81%,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39.39%。季昕华、莫显峰、华琨仍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但本次发行完成后,季昕华、莫显峰和华琨共同控制公司的股份表决权比例将进一步被稀释,潜在投资者可通过股权收购或其他途径,造成实际控制人控制地位不稳定,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将影响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包含规模较大的资本性支出。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出现较大规模的增长,并新增折旧摊销费用。由于从项目建设到项目达产需要一定时间,项目投入初期新增折旧摊销费用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在项目的产能爬坡期该项目产生的收入可能不足以覆盖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 2 二、特别风险提示 ................................................................................................ 4
目 录............................................................................................................................ 6
释 义............................................................................................................................ 9
一、普通术语 ........................................................................................................ 9
二、专业术语 ...................................................................................................... 10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3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6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27 五、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33 六、财务性投资情况 .......................................................................................... 36
七、公司科技创新水平以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和措施 ...................... 46 八、同业竞争情况 .............................................................................................. 47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49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与目的 .............................................................................. 49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52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52 四、募集资金投向 .............................................................................................. 55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55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55 七、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 56 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 56 九、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57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58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58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63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64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 71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 71 六、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 72 七、本次证券发行满足“两符合”和不涉及“四重大”相关规定 .............. 73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 74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75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 7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75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76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76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77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科研创新能力的变化 .................................. 77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78
一、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 78
二、技术及人才流失风险 .................................................................................. 78
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 78
四、不可抗力风险 .............................................................................................. 79
五、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 79
六、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 79
七、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 80
八、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 81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82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82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94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97
五、律师事务所声明 .......................................................................................... 99
六、审计机构声明 ............................................................................................ 100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10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4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者词组具有以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简称含义
优刻得/公司/发行人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的行为
定价基准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募集资金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昕华、莫显峰、华琨
重元优云无锡重元优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优刻得景融优刻得景融(青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渠印互联青岛渠印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优算丰信息上海优算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内蒙古优刻得内蒙古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海马云/安徽海马云安徽海马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子智能青岛中金甲子智能互联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智能语音合肥智能语音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AWSAmazon Web Service,亚马逊公司旗下云计算服务提供商
阿里云阿里巴巴旗下云计算服务提供商
腾讯云腾讯公司旗下云计算服务提供商
GartnerGartner Group,一家提供信息技术研究和分析服务的咨询公司
IDC Research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国际数据公司),系一家成立 于 1964年总部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全球性行业研究机构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 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 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
《公司章程》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简称含义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东会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 销商/国泰海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君合/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十四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时 期,为 2021-2025年
十五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时 期,为 2026-2030年
报告期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 2026年 1-3月
报告期末2026年 3月 31日
报告期各期末2023年 12月 31日、2024年 12月 31日、2025年 12月 31日 及 2026年 3月 31日
二、专业术语

简称含义
云计算一种通过互联网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动态可伸缩的虚拟化的资 源的计算模式。狭义云计算指 IT基础设施的交付和使用模式, 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资源;广义云计 算指服务的交付和使用模式,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 方式获得所需服务
公有云云计算服务商作为第三方服务商通过公共互联网提供的一类 计算服务,面向希望使用或购买的任何人,公有云产品可以 按需出售,且支持客户根据自身业务所需要的 CPU、GPU、 存储以及带宽的使用量进行界面化、灵活化选择,并支付相 关费用
ICT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即信息和通信技术, 是电信服务、信息服务、IT服务及应用的有机结合
IaaS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即基础设施即服务,向客户提供计 算、存储、网络以及其他基础 IT资源,客户可以在其上运行 任意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用户不管理或者控制 底层的云基础架构,但是可以控制操作系统、存储、发布应 用程序,以及可能有限度地控制选择的网络组件
PaaSPlatform as a Service,即平台即服务,客户使用云供应商支持 的开发语言和工具,开发出应用程序,并发布到云基础架构 上
SaaSSoftware as a Service,即软件即服务,客户使用服务商提供的
简称含义
  运行在云基础设施上的应用程序。这些应用程序可以通过各 种各样的客户端设备所访问。客户不管理或者控制底层的云 基础架构,包括网络、服务器、操作系统、存储设备,甚至 独立的应用程序机能
MaaSModel as a Service,即模型即服务,客户使用服务商提供的运 行在云基础设施(或智算中心)上的各类人工智能模型。这 些模型能力通常通过 API接口、云端控制台或各类开发工具 链被用户或上层应用程序所访问和调用。客户不管理或者控 制底层的云基础架构,包括网络、GPU、操作系统、存储设 备,而是专注于利用这些模型能力来开发和使用 AI应用
IDCInternet Data Center,即互联网数据中心,指利用相应的机房 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互联网或其他网 络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 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 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他应用服务
AIDC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ata Center,即智算中心,是基于最新人 工智能理论,采用领先的人工智能计算架构,提供人工智能 应用所需算力服务、数据服务和算法服务的公共算力新型基 础设施,通过算力的生产、聚合、调度和释放,高效支撑数 据开放共享、智能生态建设、产业创新聚集,有力促进 AI产 业化、产业 AI化及政府治理智能化
PUEPower Usage Effectiveness,电能利用效率,是衡量算力中心 能效的核心指标,计算公式为:算力中心总耗电量÷IT设备耗 电量
OpenClaw一款开源 AI智能体框架,也被用户称为“AI龙虾”。通过整 合大语言模型与多渠道通信能力,可作为具备持久记忆、主 动执行能力的定制化 AI助手。用户给予系统权限后,它能通 过聊天软件(如飞书、微信等)接收指令,自动完成文件处 理、日程管理、邮件发送等任务
云原生云原生是在云计算环境中构建、部署和管理现代应用程序的 软件方法
机柜机柜一般是以冷轧钢板或合金制作的用来存放计算机和相关 控制设备的物件,系统性地解决了计算机应用中的高密度散 热、大量线缆附设和管理、大容量配电及不同厂商机架式设 备全面兼容的难题,从而使算力中心能够在高稳定性的环境 下运行
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中央处理器,是一块超大规模的集成 电路,是一台计算机的运算核心和控制核心。它的功能主要 是解释计算机指令以及处理计算机软件中的数据
GPUGraphics Processing Unit,图形处理单元,是专门用于加速图 形渲染和计算的硬件设备,广泛应用于游戏、人工智能和科 学计算等领域
大数据对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数据进行处理的能力和服 务
人工智能、AI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 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AI Agent有能力主动思考和行动的智能体,能够以类似人类的方式工 作,通过大模型来“理解”用户需求,主动“规划”以达成 目标,使用各种“工具”来完成任务,并最终“行动”执行
简称含义
  这些任务
Token即令牌/词元,是自然语言处理中的最小文本处理单元,指字 符或字符序列,是大型语言模型的输入输出基本单位
算力表示计算机计算或数据处理速度的重要指标,以每秒可以执 行的基本运算次数来度量,例如双精度浮点计算能力 (FLOPS)、单精度浮点计算能力、半精度浮点计算能力、 整型数据处理能力(OPS)等。在执行同一程序时,计算能力 较强的芯片比计算能力较弱的同类型芯片耗费的时间短
EB英文 Exabyte,简称 EB,艾字节,计算机存储容量单位,1 艾字节=1,073,741,824.00GB
ZB英文 ZettaByte,简称 ZB,泽字节,计算机存储容量单位,1 泽字节=1,099,511,627,776.00GB
EFLOPSEFLOPS(ExaFLOPS)是衡量超级计算机性能的单位,表示 每秒可执行 10^18(百亿亿次)次浮点运算。作为高性能计算 领域的核心性能指标,1EFLOPS相当于 1000PFLOPS(千万 亿次)或 100万 TFLOPS(万亿次)
DevOps一种创新的软件开发方法,用于促进开发、技术运营和质量 保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与整合,从而实现软件在整个开 发周期中持续的开发、测试、集成、部署和监控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项目内容
公司名称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Cloud Technology Co.,Ltd.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 619号 10#B号楼 201室
法定代表人季昕华
注册资本456,305,081元(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16日
上市日期2020年 1月 20日
A股股票简称优刻得
A股股票代码688158.SH
A股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王昕宇
邮政编码200090
电话号码021-55509888-8188
传真号码021-65669690
电子信箱ir@ucloud.com
网站https://www.ucloud.cn/
经营范围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系统 集成,电信业务(详见许可证),云平台服务,云软件服务,云基础 设施服务,大数据服务,新兴软件及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 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456,305,081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50,831,17311.1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05,473,90888.86%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405,473,90888.86%
股份类别数量(股)比例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其他--
三、股份总数456,305,081100%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量(股)
1季昕华50,831,17311.1450,831,173
2上海太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太盈 开阳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3,428,5365.13-
3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2,561,3442.75-
4莫显峰11,714,2682.57-
5华琨11,714,2682.57-
6嘉兴云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731,9161.69-
7王萍7,548,2781.65-
8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4,308,7460.94-
9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上证科创 板人工智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3,234,0840.71-
10UBS AG2,930,9930.64-
合计136,003,60629.7950,831,173 
上述股东持有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1、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季昕华直接持有公司 11.14%股份,均为特别表决权股份,季昕华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38.53%;莫显峰直接持有公司 2.57%股份,对应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1.78%;华琨直接持有公司 2.57%股份,对应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1.78%,季昕华、莫显峰、华琨三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16.27%股份,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42.08%。季昕华、莫显峰、华琨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系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季昕华,2000年 7月,毕业于同济大学电气自动化控制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11年 1月,毕业于复旦大学软件工程专业,获得硕士学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国家工信部、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科委技术专家、上海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执委、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等社会职务。曾荣获“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积极履职代表”、“2019-2020年度上海市优秀企业家”、“上海市领军人才”、“中国双创先锋人物”、“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一等奖”等称号。2000年 7月至 2002年 1月,担任深圳红军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究员;2002年 1月至 2004年 11月,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安全部经理;2004年 11月至 2009年 5月,担任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安全中心副总经理;2009年 6月至 2011年 11月,担任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兼盛大云总经理;2011年 11月至 2012年 3月,作为共同创始人筹办优刻得有限;2012年 3月至 2018年 7月,担任优刻得有限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兼总裁;2018年 7月至今,任优刻得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兼总裁。

莫显峰,2000年 7月,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工学学士。2000年 8月至 2001年 3月,担任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部程序员;2001年 3月至 2003年 3月,担任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信事业部研发经理;2003年 4月至 2005年 7月,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2005年 8月至 2011年 12月,担任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架构平台部技术总监;2012年 1月至 2012年 3月,作为共同创始人筹办优刻得有限,曾担任优刻得有限首席技术官兼副总经理、董事、首席技术官及核心技术人员;2023年 12月,莫显峰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职务。

华琨,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计算机应用与科学专业,工学学士。2001年 7月至 2005年 1月,担任中远资讯科技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2005年 2月至 2012年 1月,担任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互联网运营部运维总监、云平台部运营总监;2012年 1月至 2012年 3月,作为共同创始人筹办优刻得有限;2022年 4月,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首席运营官职务;2023年 9月,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均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基本情况
1、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I64)。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I64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 4月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第五条规定的“(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主要包括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

2、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理体制
公司所在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数据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业的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本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本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监测分析本行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指导本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信息通信管理局是省级行政区域内通信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贯彻执行本行业管理政策法规,协调解决本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本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国家数据局主要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为云计算行业的发展提供政策方向和规划指导,推动云计算在算力布局、数据融合、安全合规等方面与国家战略(如“东数西算”工程)相协同,参与制定数据领域相关标准和规范(如数据治理、数据安全、数据流通等),为云计算行业提供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引导云计算企业规范运营,保障数据安全和隐私,促进云计算市场的健康发展。

公司所在行业的自律组织主要是数据中心联盟和云服务经营自律委员会。

数据中心联盟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指导下成立的行业自律组织。联盟以实用化、公平性、效率和共享合作为原则,展开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等领域的标准研究、宣传推广、培训、测评及相关工作,旨在促进行业技术及服务模式创新,推动行业法律、政策、知识产权和标准完善,倡导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云服务经营自律委员会是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牵头组织国内主流云服务商于 2017年成立的我国首个以云服务经营自律为使命的第三方组织。云服务经营自律委员会旨在制定云服务经营自律规范、引导云服务企业合规经营;研究云服务经营自律评估标准,推动相关自律评估工作;发挥好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和助手作用,做好政策宣贯和培训工作;从社会团体角度不断探索云服务行业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模式,促进云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3、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目前本行业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颁布部门实施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26年 1月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颁布部门实施时间
2《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25年 1月
3《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等2022年 2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 11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人民代表大会2021年 9月
6《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2021年 9月
7《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等2019年 9月
(2)主要行业政策
云计算服务业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政策名称颁布单位实施 时间主要相关内容
1《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 十五个五年规 划纲要》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2026年 3月加强高性能高质量智算资源供给,推进算力 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同时积极发展公 有云服务,推动云技术与人工智能深度融 合,强化“模芯云用”协同创新,为 AI产 业及云计算产业发展筑牢底座
2《推动物联网 产业创新发展 行 动 方 案 ( 2026—2028 年)》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 九部门2026年 3月提升物联网平台服务效能。构建高能级的物 联网平台。构建资源高效汇聚、数据高效处 理和跨平台信息高效共享的“端—边— 云”平台架构,适配千兆光网、5G等固定 和移动网络连接,提供设备互联、异构数据 接入、融合治理、应用开发与集成等服务。 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 提升平台数据处理质量与效率。鼓励微内 核、虚拟化、安全架构等技术研发,打造开 源、安全、节能、可裁剪的物联网操作系统
3《关于加快场 景培育和开放 推动新场景大 规模应用的实 施意见》国务院办 公厅2025年 11月数字经济领域。深入挖掘数据要素潜能,支 持数据分析挖掘、流通使用、安全防护等领 域技术创新,丰富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在 办公、社交、消费、娱乐等领域探索应用元 宇宙、虚拟现实、智能算力、机器人等技术 创新应用场景,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 度融合人工智能领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 关和推广应用,加快高价值应用场景培育和 开放,更好满足科技、产业、消费、民生、 治理、全球合作等各领域发展需要
4《云计算综合 标准化体系建 设指南( 2025 版)》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 家标准化 管理委员 会2025年 8月构建基础、技术、服务、应用、管理、安全 6大标准体系;提出到 2027年,新制定云计 算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0项以上,不断健 全云计算产业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宣贯和实 施推广的企业超过 1000家
5《国务院关于 深入实施“人 工智能+”行动国务院2025年 8月强化智能算力统筹。支持人工智能芯片攻坚 创新与智能软件生态培育,加快超大规模智 算集群技术突破和工程落地。优化国家智算
序号政策名称颁布单位实施 时间主要相关内容
 的意见》  资源布局,完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充分发 挥“东数西算”国家枢纽作用,加大数、算、 电、网等资源协同。加强智能算力互联互通 和供需匹配,创新智能算力基础设施运营模 式,鼓励发展标准化、可扩展的算力云服务, 推动智能算力供给普惠易用、经济高效、绿 色安全
6《数字中国建 设 2025年行动 方案》国家数据 局2025年 5月深度挖掘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积极开展人工 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加快推动物联网、 工业互联网优化升级,深入实施“东数西 算”工程,逐步实现各地区算力需求与国家 枢纽节点算力资源高效供需匹配
7《算力基础设 施高质量发展 行动计划》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 六部门2023年 10月到 2025年,计算力方面,算力规模超过 300EFLOPS,智能算力占比达到 35%,东西 部算力平衡协调发展
8《关于加快场 景创新以人工 智能高水平应 用促进经济高 质量发展的指 导意见》科技部、教 育部等六 部委2022年 8月鼓励算力平台、共性技术平台、行业训练数 据集、仿真训练平台等人工智能基础设施资 源开放共享,为人工智能企业开展场景创新 提供算力、算法资源。鼓励地方通过共享开 放、服务购买、创新券等方式,降低人工智 能企业基础设施使用成本,提升人工智能场 景创新的算力支撑
(二)行业发展概况
1、云计算行业概况
根据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的定义,云计算是一种按使用量付费的模式。这种模式下,用户通过与服务提供商的少量交互,即可随时随地便捷地通过网络访问进入可配置的计算资源共享池,根据需求调用网络、服务器、存储、应用软件和服务等各种资源。云计算行业在传统的 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PaaS(平台即服务)、SaaS(软件即服务)三大成熟服务模式基础上,已融合并衍生出 MaaS(模型即服务)这一新型商业服务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1)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
云服务商搭建和运营 IT系统基础设施(包括机房、网络、磁盘柜、服务器等),以服务的形式向客户提供计算、存储、网络等基础计算资源,用户可以在这些基础 IT资源上运行操作系统、应用程序等软件。IaaS的优点是:用户无需自行搭建耗资巨大的 IT基础设施,也无需对复杂的基础设施进行管理,而是租用云服务商的计算资源,降低了机房租赁、设备购置、运维管理等成本支出;此外,通过租赁 IaaS服务,用户可以便捷地根据需求调整资源使用量并按量付费,一方面易于根据业务发展而扩展 IT资源用量,另一方面也易于应对峰值 IT资源需求,降低资源闲置造成的浪费。

(2)Paas(平台即服务)
云服务商在底层 IT资源的基础上搭建和运维软件开发平台,向客户提供丰富的应用开发工具、应用运行环境、以及应用托管、运维等服务。PaaS的优点是:开发者可以便捷地获取各类成熟的软件开发、测试、运维的工具,简化开发流程,减少重复性工作;企业可以通过 PaaS实现 SaaS的集成,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3)SaaS(软件即服务)
服务商在云端开发应用或将现有软件迁移上云,以订阅模式向客户提供应用程序。用户在订阅云服务商的软件服务之后,通过云终端设备接入网络,然后通过网页浏览器或编程接口直接使用这些软件。SaaS的优点是:一方面进一步降低软件使用的技术门槛,用户无需管理底层 IT基础设施,无需开发和运维应用程序,甚至无需在本地环境中安装软件,而是直接使用软件;另一方面也改变了软件购买模式,由传统的使用前一次性付费更改为定期订阅模式,并可以使用一个许可证在不同终端设备上登录使用,减少了软件使用的前期投资,降低了软件使用门槛。

(4)MaaS(模型即服务)
服务商在智算云端预训练人工智能模型,并将其能力封装为标准化接口,用户无需自行购买昂贵的算力集群或从零训练模型,只需通过云端 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或低代码开发平台,即可将强大的 AI逻辑推理、自然语言处理或多模态生成能力集成至自身业务中。MaaS的优点是:极大地简化了 AI应用的开发流程,减少了从零开始训练模型的重复性资源投入,另一方面也改变了软件购买模式,由传统的定期订阅模式转变为基于 Token消耗、调用次数或算力时长的弹性订阅或计费模式。

2、云计算行业市场规模
增长 19.8%;根据中国信通院数据,我国同期云计算市场规模预计达 10,857亿元,同比增长 31.0%。随着量子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与云计算的融合革新,云计算的市场边界将进一步扩展,预计在“十五五”期间仍保持 20%以上增速,到 2030年有望突破 3万亿元。

当前,我国正处于数字经济加速跑的关键期,在算力领域持续发力并取得一定成效。根据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数据中心委员会发布的《全球重点区域算力竞争态势分析报告(2025年)》,截至 2024年末,中国算力总规模达 280EFLOPS,同比增长 22%,算力总规模位居全球第二;数据生产量达 41.06泽字节(ZB),同比增长 25%,增速强劲。截至 2025年 6月,全国在用算力中标准机架达 1,085万架,算力总规模位居全球第二。

智能算力是人工智能技术迭代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人工智能浪潮的驱动下,以智算为主导、通用算力协调发展的特征日益凸显。国内通用算力保持稳定增长,以 GPU为代表的智能算力呈现爆炸式增长,成为拉动算力规模提升的主力。截至 2024年底,中国智能算力规模达 90EFLOPS,占算力总规模的比例为 32%。

3、云计算行业发展趋势
2025年,云计算行业进入了一个由人工智能深度驱动的结构性重塑期。行业的核心逻辑完成了从“资源供给”向“智能创造”的根本性转换。根据国家数据局 2026年 4月发布的《全国数据资源调查报告(2025年)》,全年用于人工智能训练和推理的数据总量为 199.48艾字节(EB),同比增长 42.86%;其中“推理”数据量首次超过“训练”数据量,达到 101.34艾字节(EB)。标志着人工智能应用进入“训练与推理并重、应用驱动迭代”的新阶段。同时,国家数据局将大力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云计算作为智能时代的关键基础设施,不仅在市场规模上保持了韧性增长,更在技术架构、服务模式与竞争格局上经历了深刻变革。

(1)AI智能体等应用快速发展,推动算力需求提升和结构变化
2024年以来“人工智能+”行动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了其作为新质生产力核心驱动力的地位,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行动。

2025年 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提出到 2027年,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 70%;到 2030年,普及率超 90%,部署了六大重点行动,同时提出强化模型能力、数据供给、算力统筹等八大基础支撑,推进人工智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

随着基础大模型能力的日益成熟,下游人工智能应用正进入高速成长期,驱动全球人工智能行业的商业化落地由“对话式生成”向“自主执行的 AI Agent”加速演进。2025年底以来,以 OpenClaw代表的开源智能体项目获得行业广泛关注,其在开源平台快速积累的关注度,标志着 AI技术正逐步向具备独立规划、工具调用及长效记忆能力的“数字劳动力”方向拓展。AI智能体等应用的快速发展,推动 AI算力推理需求显著提升,智算资源作为核心要素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未来,算力中心市场供给端将朝着规模化、专业化、低碳化方向加速演进,进一步夯实 AI时代基础设施底座。

(2)算力资源从地域分散转向全国一体化调度与协同,跨区域算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云计算行业的分布式发展奠定了物理基础
随着“东数西算”工程战略的全面提速,2025年中国算力格局正经历从“资源堆砌”向“全域互联”的蜕变。算力互联网通过高速网络与智能调度技术,将跨厂商、跨地域、跨架构的算力资源构建成“全国算力一张网”的全域协同算力供给体系,打破了过往地域分散、孤岛式建设的算力供给逻辑,这为云计算行业的分布式协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理基础。

全国一体化算力调度体系的构建,从根本上推动我国算力供给实现了三重核心变革。一是优化了全域资源配置,依托西部地区廉价能源禀赋建设智算中心,东部地区按需就近调用算力,如乌兰察布作为国家级算力枢纽节点,基于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的优势,承接了京津冀乃至全国的大模型训练、推理等智算需求,实现了能源与算力需求的空间最优匹配;二是提升了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全域智能调度化解算力供需错配、闲置浪费问题,推动全国数据中心整体利用率大幅跃升;三是降低了算力使用成本,跨区域统筹调度打破了地域算力溢价,有效降低了企业获取算力的综合成本,为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普惠算力底座。

(3)云计算市场供需格局迎来改善,核心算力资源由“价格竞争”向“价值驱动”良性演进
随着上述 AI智能体带来的算力需求爆发以及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构建,云计算行业正告别过去长达十余年的粗放式“价格战”,迎来供需关系的结构性改善。

2026年以来,全球及国内主流云计算厂商打破了长期的“持续降价”惯例,迎来了行业发展史上的首次集体提价潮。海外巨头如 AWS、谷歌云(Google Cloud)等率先调整了部分算力租赁及高阶云服务价格;国内头部厂商如阿里云和腾讯云等亦密集发布调价公告,针对 AI算力、智算存储及部分高性能云原生服务进行了系统性上调,部分算力及存储产品的涨幅达到 5%至 34%不等。这一标志性现象的背后,实质上反映出高阶智算资源供需格局的根本性改善,云计算市场正由“买方市场”向“高价值资源的局部卖方市场”加速演进。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情况
当前国内云计算行业市场竞争激烈。随着云计算市场需求持续增长,行业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由于行业特性,早期布局云计算行业的一些大型企业如阿里云、腾讯云等,基于多年的经营,其自身产品线也较为丰富,技术服务不断提升,并凭借自身的规模效应,议价能力显著增强,已共同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发行人作为中立云计算服务商,在激烈的竞争中走出了一条差异化的增长曲线。公司始终坚持“不与客户竞争”的中立策略,不从事客户业务,避免利益冲突,赢得了对数据隐私和业务独立性要求高的行业客户信任。凭借核心产品和关键云计算技术自主可控,依托卓越高效的服务响应机制,公司在垂直行业赢得了较高的品牌美誉度,在与行业巨头竞争的同时,凭借灵活、安全、专业的特性,成为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参与者。

同时,公司在 AI基础设施、AI智能体等业务方面也加强投入力度,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进一步稳固了自身的市场竞争者地位,有效支撑了公司的稳定增长。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表:

名称基本情况
AWS自 2006年初以来,Amazon Web Services 已经为各种规模的企业提供了云基础 设施平台。借助 AWS,企业可以申请计算能力、存储和其他服务,获得全球性 的计算基础设施
阿里云阿里云创立于 2009年,是全球领先的云计算及人工智能科技公司,为 200多个 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开发者和政府机构提供服务。2017年 8月阿里巴巴财报数 据显示,阿里云付费云计算用户超过 100万,阿里云在全球 18个地域开放了 49个可用区,为全球数十亿用户提供可靠的计算支持
腾讯云腾讯云基于 QQ、微信、腾讯游戏等海量业务的技术锤炼,从基础架构到精细 化运营,从平台实力到生态能力建设,腾讯云将之整合并面向市场,使之能够 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集云计算、云数据、云运营于一体的云端服务体验
金山云金山云为金山集团旗下云计算品牌,是全球领先的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创立于 2012年,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香港和北美等全球各地设立数据中心及 运营机构
电信云中国电信云为用户提供云主机、云存储、桌面云、专属云、混合云、CDN等全 线产品,同时为政府、医疗、教育、金融等行业打造定制化云解决方案
首都在线首都在线 2005年成立于北京,作为国内全球云网一体化云计算服务商,面向全 球客户提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产品与服务,打造贴近客户业务 场景的行业解决方案,致力于以云服务赋能数字经济
云科技云科技是具有广义云计算服务能力的平台级混合云 ICT厂商和服务商,以软 件定义为核心,致力于为企业用户提供自主可控、中立可靠、性能卓越、灵活 开放的云计算产品与服务
2、行业进入的主要壁垒
云计算行业具有较高的行业进入壁垒,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壁垒
云计算厂商需投入大规模资本支出,包括土地购置、机房建设、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硬件设施,以及配套的电力、冷却系统等。首先,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高额的前期投入产出,尤其是搭载高性能 GPU算力集群的服务器,单台造价昂贵。其次,云服务的日常运营涉及大额的电力支出、硬件折旧、高速网络租赁以及持续的研发投入等,企业需在算力储备、算力调度技术及全球或全国数据中心节点建设上保持高强度的持续投入,才能形成规模优势并维系大型政企客户。因此,高昂的初始资本开支与持续经营支出构成了行业刚性的资金壁垒。

(2)技术壁垒
云计算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核心技术复杂艰深、更新迭代速度快、定制化开发和专业化服务需求强等方面。首先,云计算核心技术范围广泛,涵盖计算虚拟化、软件定义网络、软件定义存储、云原生、超融合架构、容器、数据库、微服务、DevOps、高可用、安全等众多领域。其次,云计算核心技术难度较高、对产品性能影响较大,只有拥有全面深入技术储备,并在产品化上持续投入多年,满足企业级客户严苛的功能、性能以及可靠性标准的公司,才能提供稳定高效的云产品和服务。与此同时,随着智能化浪潮的推进,云计算与AI的深度融合同样是需要高密度科技创新能力,涉及推理优化、Token效率转化等核心技术环节,需要长期算法积累与底层硬件的深度适配等工程能力,才能支撑大规模人工智能场景应用。

(3)品牌壁垒
为了保证业务运行的连续性、数据处理的安全性和大规模计算的稳定性,企业及政务客户一般优先选择与技术底座深厚、行业解决方案成熟、品牌知名度高、综合实力强的云服务商合作。起步早、在分布式架构及 AI原生技术领先的服务商已经具备了全栈交付能力,并与金融、政务、制造等行业头部客户建立了长期紧密的订阅与托管关系。并且由于云计算涉及企业核心数据的迁移与复杂的业务逻辑集成,客户转换成本极高,因此云服务具有较高的客户黏性与转换成本,大型政企客户的业务系统一旦搬迁上云,便与云服务商形成了长期的深度绑定关系。

现有头部厂商已基于长期的稳定运行表现和品牌背书,锁定了大量政府及行业头部客户。老牌云厂商在市场中通过长期的稳定运行记录树立了极高的品牌信任度与安全背书,对新进入者形成较高的品牌壁垒。(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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