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路维光电:路维光电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时间:2026年07月28日 21:31:17 中财网
  CFi.CN讯: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由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该部分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5月14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15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股票数量为12,020,153股,发行价格为83.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1,999,954.08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0,297,748.4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702,205.6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6年7月3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6]3267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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