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草坪(605099):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6-036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之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 股票期权之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783,011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行权起始日期:2026年8月3日。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本次期权自2026年8月3日起可以行权。本次可以行权的期权代码:1000000696、1000000828,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7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8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了《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 2024 7 26 、 年 月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8月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144.60 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6、2024年8月1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335.90 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695、1000000696、10000006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7、2024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之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4年10月18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10.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9、2024年10月2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2,000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1000000741 1000000742 1000000743 权代码(分三期行权): 、 、 。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10、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1、2025年5月1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总计169,00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当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2025-016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 12、2025年5月2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35,000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两期行权):1000000828、10000008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13、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5年8月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总计43,527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当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 15、2025年8月29日,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手续,激励对象可按相关比例开始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16 2025 9 17 13 、 年 月 日,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35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过户手续。上述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35股限制性股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并于当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17 2025 9 25 、 年 月 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 合计432,965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相关手续,自当日起正式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18、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9、2025年10月1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总计2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当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20、2025年11月5日,公司办理完成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2025 的相关行权手续,激励对象可按相关比例开始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21、2025年11月25日,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1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61 过户手续。上述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股限制性股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并于当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22、2025年12月3日,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合计31,739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相关手续,自当日起正式上市流通。 2025 11 27 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3、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4、2026年5月2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和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总计269,96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当日办理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25、2026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6、2026年6月26日,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1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9,224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209,224 司办理完成回购过户手续。上述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股限制性股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并于当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27、202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2024 于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2025年7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行权价格由16.68元/份调整为16.04元/份。 2026年6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行权价格由16.04元/份调整为15.21元/份。 (四)本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7月26日,第二个等待期于2026年7月25日届满。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5年4月28日,第一个等待期于2026年4月27日届满。鉴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二个行权期、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可对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行权,故就本次行权条件的成就情况,公司具体说明如下:
以上激励对象获授的本批次中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已由公司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情况 ? 首次授予: 1、首次授予日:2024年7月26日 2、行权数量:770,650份 3、行权人数:105 4、行权价格:15.21元/份(调整后)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时间为2026年8月3日至2027年7月25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 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 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 1、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日:2025年4月28日 2、行权数量:12,361份 3、行权人数:2人 4、行权价格:15.21元/份(调整后)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时间为2026年8月3日至2027年4月27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 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为107名,拟行权股份数量为783,011份。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公司在授权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成就。 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的人数、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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