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华通线缆(605196):华通线缆关于境外全资孙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6-058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全资孙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通线缆”)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境外发行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因战略发展需要,为持续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增加资金储备,公司全资孙公司釜山电缆工程有限公司(PusanCables&EngineeringCo.,Ltd,以下简称“釜山电缆”)拟发行境外债券,募集资金规模为不超过750亿韩元(含750亿韩元或等值外币),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为保证本次境外发债的顺利发行,公司拟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为上述债券发行事项的所有偿付义务提供担保。本次发债的相关事项如下:一、 本次发债的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釜山电缆工程有限公司(PusanCables&EngineeringCo.,Ltd); 2、担保安排:拟由亚洲开发银行信用担保投资基金(CreditGuaranteeandInvestmentFacility)为担保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共同债务人;3、承销机构:友利证券公司负责债券发行全部业务及承销发行总额后销售工作; 4、融资规模:750亿韩元(含750亿韩元或等值外币),一次性放款,具体发行额度等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视市场情况和釜山电缆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具体期限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6、发行利率: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根据发行时境外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确定; 7、债券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私募发行(面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釜山公司第三工厂投资建设,具体用途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具体以取得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的相关批复载明内容为准;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境外债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关于本次境外债发行的除上述内容外其他有关内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获授权人士根据境外债市场相关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釜山电缆资金需求情况、发行时市场情况以及其他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相关具体情况确定,需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在授权范围内全权确定相关事宜,推进并实施本项目。 二、 本次发债相关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债券发行的工作效率并保证本次境外发债的顺利发行,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釜山电缆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发行的发行条款、条件,交易文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债券种类、币种、规模(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额度)、发行结构、债券更新事项、债券上市地点、期限、发行价格、利率、增信方式及相应条件、还本付息安排、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终止发行及与本次境外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等,以及在董事会核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执行就本次债券发行而做出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指定、批准、签署、修改及/或公告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议、信托契约及代理协议等)及其他相关文件,批准、确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通函等相关文件所载信息的披露; 3、决定并聘请参与债券发行的承销商、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境外债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政策指引及监管要求而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与境外市场发行债券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并决定中介机构报酬等相关事项;4、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具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5、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修改、批准、追认及确认有关定价条款及其他一切条款、以及签订、订立/或交付其认为必须或适当的任何其他文件;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发改委备案、外管部门备案或登记); 6、办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及后续相关事项提供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和文件; 7、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包含整个境外债券注册有效期内)之日止。董事会有权在上述授权事项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 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本次境外发债的顺利发行,公司拟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为上述债券发行事项的所有偿付义务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张文东先生根据境外债事项需要,代表公司与相关机构签署上述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境外债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保证期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四、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担保方式:华通线缆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为釜山电缆750亿韩元债券发行事项的所有偿付义务提供担保。 2、担保金额:不超过750亿韩元(含750亿韩元或等值外币) 3、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具体保证期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六、 本次发行境外债券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实施发行,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境外债券发行以及其他事项的后续进展。 七、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发行境外债券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海外项目发展需要,且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有利于本次境外子公司发债推进,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八、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893,035.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7.5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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