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发展(600234):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7月28日 19:22:17 中财网
原标题:科新发展: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人民币1.5亿元的无
息借款(即借款利率为0%),借款期限自发放借款之日起12个
月。

?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属关联法人向上市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且
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抵押,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6年3月13日,公司与连宗盛先生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2026年7月27日,公司与连宗盛先生签订了《经
修订及重述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向连宗盛先
生发行A股股票。除此之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
内,公司与连宗盛先生及其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亦未与
其他关联人之间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况
为更好地支持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业务发展,降低融资成本,2026年7月27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5亿元的无息借
款,借款期限自发放借款之日起12个月,且公司无需就借款提供任
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同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盛合元”)提供的上述1.5亿元借款。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连宗盛先生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3月13日,公司与连宗盛先生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2026年7月27日,公司与连宗盛先生签订了《经修
订及重述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向连宗盛先生发行A股股票。除此之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
与连宗盛先生及其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亦未与其他关联人之间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的规定“上市公司
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
露:……(二)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本次借款事项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截至目前,连宗盛先生通过其控制的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
司持有公司46,949,044股股份,通过其控制的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7,164,647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74,113,691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8.2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同时为壹盛合元的执行董事、总经理,因此壹盛合元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JRT039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4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路5号嘉达
研发大楼A座531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连宗盛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
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无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甲方一:连宗盛
甲方二: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
甲方三: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上甲方一、甲方二及甲方三合称为甲方。甲方为本协议项下贷
款人。

乙方: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为本协议项下借款人。

在本协议中,甲方、乙方合称为“各方”、单独称为“一方”。

(一)借款
1、甲方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借款的金额为人民币1.5
亿元,用于乙方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生产经营用途。

2、本协议项下借款期限为自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发放借款之
日起12个月。

3、借款期限届满之前,乙方在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可以提前偿
还借款。

(二)借款发放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资金情况,由甲
方之任一一方将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款项划转至乙方银行账户。

(三)借款利息
本协议项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甲方不向乙方收取利息。

(四)借款偿还
乙方应于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将本协议项下
之借款偿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担保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乙方无需向甲方提供担保。但如果乙方未能
按期偿还借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未如期偿还的借款提供相应担
保。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
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

(七)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乙方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实际控制人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降低公司融资
成本而进行的,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向公
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无息借款,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关联委员连宗盛先生回避表决。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3月13日,公司与连宗盛先生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2026年7月27日,公司与连宗盛先生签订了《经修
订及重述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向连宗盛先生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30,137.41万元。目前该事项正按计划
进行方案调整。

除此之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连宗
盛先生及其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亦未与其他关联人之间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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