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ETF兴全 (159079): 兴全国证价值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原标题:价值ETF兴全 : 兴全国证价值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兴全国证价值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6年8月3日 公告时间:2026年7月29日 目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3二、基金概览........................................................4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5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8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9六、基金合同摘要...................................................13七、基金财务状况(未经审计).......................................14八、基金投资组合...................................................16九、重大事件揭示...................................................19十、基金管理人承诺.................................................20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21十二、备查文件目录.................................................22附件:基金合同摘要.................................................23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兴全国证价值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兴全国证价值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阅读2026年6月25日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qfunds.com)和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媒介上的100 《兴全国证价值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兴全国证价值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兴全国证价值100ETF 3、基金代码:159079 4、场内简称:价值ETF兴全 5、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6年7月27日基金份额总额: 234,806,830.00份 6、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6年7月27日基金份额净值:0.9998元7、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34,806,830.00份。 8、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9、上市交易日期:2026年8月3日 10、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3、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公告中公示。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本基金注册申请的注册机构和准予注册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4月3日证监许可[2026]715号。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4日。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4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4日。(本基金未开通网下股票认购)。 5、发售价格:人民币1.00元。 6、发售方式: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未开通网下股票认购)。 7、发售机构: (1)本基金网下现金发售的销售机构为: 直销机构: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2)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爱建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长城国瑞、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诚通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东莞证券、方正证券、高华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民生、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海通、国投证券、国新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红塔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源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融街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麦高证券、民生证券、部、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府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粤开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甬兴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如果会员单位有所增加或减少,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8、验资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26年4月3日证监许可[2026]715号文注册,自2026年7月1日起公开募集,截至2026年7月14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234,796,000.00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234,796,000.00份;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折合基金份额10,830.00份。本基金募集认购资金及已结息利息已于2026年7月17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234,806,830.00份,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数量区间为0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兴全国证价值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全国证价值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6年7月17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该日基金份额总额为234,806,830.00份。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三)基金上市交易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6〕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 159079 基金代码: 5、场内简称:价值ETF兴全 投资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6、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自2026年8月3日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投资者应当在本基金指定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一级交易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具体请见《兴全国证价值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以及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公告中公示。 7、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34,806,830.00份。 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8、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的披露: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或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6年7月27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2,927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80,220.99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当日即2026年7月27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合计为234,806,830.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2,209,578.00份,占基金总份额5.1998%;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222,597,252.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94.8002%。 (三)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 2026 7 27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当日即 年 月 日,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情况如下表。
(一)基金管理人 1、基本信息: 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庄园芳 总经理:陈锦泉 2003 9 30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0号 工商登记注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AEGONInternationalB.V.(49%) 2、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能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上海、深圳、厦门设有分公司,并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公司总部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审计部、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基金运营部、信息技术部、基金管理部、研究部、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多元资产配置部、战略与产品部、养老金管理部、交易部、市场部、渠道部、机构业务部、电子商务部、营销服务部、国际业务部、基础设施投资部,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对业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整。 3 、人员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共有员工380人。 4、信息披露负责人及咨询电话:杨卫东,(021)20398888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已管理共89只基金,包括股票型、混 合型、债券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类型。 6、本基金基金经理 黄志远先生,硕士。历任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用研究员、转债研究员、量化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兴全汇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5年12月22日至今)、兴全创业板综指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6年3月31日至今)、兴全价值量化选股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6年6月8日至今)、兴全沪深300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6年7月14日至今)、兴全国证价值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6年7月17日至今)。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博成路1388号浦银中心A栋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93.5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3188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2003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2003年设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更名为资产托管部,2013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2016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养老金业务处、内控管理处、业务保障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含合肥分中心)六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2、主要人员情况 张为忠,男,196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开发区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总审计室总审计师兼主任,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纪委书记、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建设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小企业业务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公司业务总监。现任中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书记、董事长。 李国光,男,196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资财部总经理,天津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总行资金总部副总经理,总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主任,总行清算作业部总经理,沈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26年 3月 3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16599.55亿元,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541只。 4、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本行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线的内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资产托管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盖到从事资产托管各级组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为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内控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风险管理理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位、人员的各个环节。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办公区域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进行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通过专项/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排查风险隐患。 (三)验资机构 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唐恋炯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曾浩、冯适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请见附件。 七、基金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当日即2026年 7月27日,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八、基金投资组合 本基金目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首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当日即2026年7月27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如下:(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1、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无。 (三)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九)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十)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本基金对上述主体发行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要求。 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未见其他发行主体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约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注: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九、重大事件揭示 《兴全国证价值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26年 7月 17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 2026年7月 18日刊登《兴全国证价值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托管基金资产。 (二)根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进行监督和核查;如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将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