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协创数据(300857):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6-114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前述担 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 年4月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 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同时,为满足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含未来新设 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1,000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担保授权有效期间 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 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 年4月28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新增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 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 为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合计共向银行等 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授 信额度。 同时,为满足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含未来新设 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新增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担保授权有效期 间为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2026年度 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为上述公司向银 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亿 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 二、担保进展情况 因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协议(法人)》,约定公司为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协创”)与该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2.0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深 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子公司天津词元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词元”)与该行签署的《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15.0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天津词元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自愿将其享有合法处分权、并列入《出质应收账款权利清单》的应收账款权利为上述债权设立质押。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 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渤海银行合肥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债务人: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3.保证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协议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最高债权额:合计人民币2.00亿元整。 (2)保证范围:包括因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 付的所有债权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送达费用及执行费用等)、手续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加倍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送达费用及执行费用等)(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债务人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天津词元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协议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最高债权额:合计人民币15.00亿元整。 (2)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质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二)出质人:天津词元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三)质押财产:天津词元签署的《算力服务合同》项下全部应 收账款 (四)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为实现债权、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五)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15.00亿元人民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前述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735,588.60万 元(其中担保所涉的美元金额已按照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汇率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5.2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逾期债务、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形。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身有处分权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有利于相关授信业务的顺利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渤海银行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协议(法人)》;(二)公司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天津词元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 合同》。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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