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伦电气(920081):提前实施稳定股价方案

时间:2026年07月27日 17:20:33 中财网
原标题:欧伦电气:关于提前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920081 证券简称:欧伦电气 公告编号:2026-056
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方案,该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考虑到目前公司二级市场的股价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先勇,拟提前履行《关于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承诺函》中相关稳定股价承诺。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根据《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1)。

1.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3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2.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4个月至第3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每股净资产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第4个月起至第12个月止、第13个月起至第24个月止、第25个月起至第36个月止的三个单一期间内,因触发上述启动条件2而启动并实施完毕的稳定股价措施,各相关主体的实际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超过本预案规定的其在单一期间的增持金额上限的,可选择在该单一期限内不再启动新的稳定股价措施。


二、 稳定股价措施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增持计划实施前 持股数量(股)增持计划实施前 持股比例(%)
陈先勇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31,660,00043.61%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增持 金额(元)增持 方式增持 期间增持合理 价格区间 (元)增持资金 来源
陈先勇3,000,000.00- 5,000,000.00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 易自增持计 划公告之 日起 3个 月内(窗口 期不交易)以市场价 格择机增 持自有或自 筹资金

三、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
1.因上述启动条件1而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的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限已届满,且各相关主体因触发上述启动条件1而启动的全部稳定股价措施已按公告情况履行完毕的。

2.因上述启动条件2而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36个月期限已届满,且各相关主体因触发上述启动条件2而启动的全部稳定股价措施已按公告情况履行完毕的。

3.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股票交易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3.本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4.本次稳定股价方案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导致本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如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或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方案披露的增持价格,导致本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等。公司将在收悉相关情况后及时对外公告相关情况及处理措施。


五、 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会及北交所官网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完成增持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在相关事项发生之日起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且在相关稳定股价措施履行完毕之后延长限售12个月。



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7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