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002853):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6-050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公司本次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调整后: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P0 N / D 发行底价为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及依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4,514,97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范围内,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4,514,970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范围内,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三、发行对象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青岛初芯共创科技有限公司。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杭州初芯微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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