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华达科技(603358):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26年07月24日 19:45:56 中财网
原标题:华达科技: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
问询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94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据《问询函》要求,与管理层认真讨论了《问询函》的内容,并查阅了相关资料,本着谨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就公司下列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问题1:关于资金往来
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公司多个资金往来科目呈季度末升高、年末下降情形。其中,预付款项年末余额为3121.61万元,但2025年一季度末为8067.79万元,2026年一季度末亦回升至9765.39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末余额为2979.18万元,均为预付长期资产款,2025年三季度末余额高达1.58亿元。

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为912.75万元,但2025年三季度末高达1.30亿元。

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为5529.43万元,其中应付自然人邓小兰款项1300.18万元,但2025年一季度末余额高达2.23亿元。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余额1973.99万元,其中与海宁市益华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益华)的往来款余额1617.64万元,账龄已超3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开信息显示,海宁益华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宏华汽配制造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相同。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业务开展情况、预付对象及其所涉关联关系、采购内容、付款约定、后续资产实际交付及结算情况,说明季度末预付款项、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较大且显著高于年末金额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预付款项后退回的情形,是否符合行业交易惯例;(2)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付款的交易对象及其所涉关联关系、发生时间、内容、金额、实际结算情况,与自然人产生大额应付款项的合理性,季度末相关款项金额较大且显著高于年末余额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与海宁益华所开展交易的具体情况说明相关往来款的形成原因、长期未结算的合理性,海宁益华是否与公司及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其与公司子公司注册地址相同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4)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相关款项实际回流公司或流向关联方的情形,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请公司独立董事就问题(3)(4)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就上述问题(3)、(4)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问题(3)结合与海宁益华所开展交易的具体情况说明相关往来款的形成原因、长期未结算的合理性,海宁益华是否与公司及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其与公司子公司注册地址相同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我们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子公司海宁宏华与海宁益华的交易背景、交易情况及往来款形成原因,以及公司向海宁益华追讨欠款的举措和公司内部管控制度,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关于海宁益华的相关信息,结合公司核查情况和年审会计师专项意见,我们认为:
海宁宏华与海宁益华相关往来款的形成,具有明确的业务背景、协议依据及司法判决确认结果。后续长期未结算,主要系海宁益华承接业务后,受市场环境变化、传统燃油车相关订单下降影响终止合作,未能通过后续生产经营收入分期偿还相关款项,且经诉讼执行后因其无可执行财产而未能收回所致,具有客观原因。海宁益华与公司、公司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海宁益华作为海宁宏华的配套加工商,租赁了海宁宏华的厂房进行生产,因此在工商注册时登记了相同的地址,该情况在制造业外协合作中较为常见,具有合理性,相关交易具备商业实质。

问题(4)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相关款项实际回流公司或流向关联方的情形,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并审阅公司以及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的核查情况,我们认为:
公司与预付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付款均为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交易真实,不存在相关款项流向关联方的情形,不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培刚、张铭、许海东、夏文龙
2026年7月24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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