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300409):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24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4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道氏转02”,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579,209,811.3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164号)。 2026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492.49万元,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4,089.86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29,457.23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办法于2012年1月18日经公司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于2014年12月3日公司上市后生效。其最新修订于2025年12月5日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3年2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1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芜湖佳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和管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7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3万吨硫酸镍)”“道氏新能源循环研究院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 2023年6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5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4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芜湖佳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恩平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且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年产10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7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3万吨硫酸镍)”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2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9次会议,于2025年9月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7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3万吨硫酸镍)”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变更至“年产120吨单壁碳纳米管项目”。经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5次会议,2026年1月15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7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3万吨硫酸镍)”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及“道氏新能源循环研究院项目”的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0,431.98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变更至“刚果(金)年产30kt阴极铜湿法冶炼厂项目”。经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经董事会授权,公司与子公司江西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和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和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另一方面,根据民生证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相关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中民生证券的权利义务已全部由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继受。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2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2025年第9次会议,2025年9月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谨慎研究和论证分析,公司将“年产10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7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3万吨硫酸镍)”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变更至“年产120吨单壁碳纳米管项目”。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5次会议,2026年1月15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谨慎研究和论证分析,公司将“年产10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7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3万吨硫酸镍)”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及“道氏新能源循环研究院项目”的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0,431.98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变更至“刚果(金)年产30kt阴极铜湿法冶炼厂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为19,015.99万元。2023年10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7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200.9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4年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为1,184.9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现金管理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7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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