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华大基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6)。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2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270,0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1.0208%,最高成交价格为36.87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35.3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54,217,840.3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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