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精装(002989):修订部分制度

时间:2026年07月24日 19:35:35 中财网
原标题:中天精装: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6-054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1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上述三个制度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情况对照表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原条款内容《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后内容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 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 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充分考虑董事会的人员构 成、专业结构等因素;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 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 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八条 除第七条规定外,提名委员会的具体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 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 并提出建议;第八条 除第七条规定外,提名委员会的具体职 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 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原条款内容《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后内容
(五)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 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查并提出建议; (五)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 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 (六)应当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 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及时向董 事会提出解任的建议; (七)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原条款内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后内容
第八条 除第七条规定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 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 (二)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与业 绩考核指标; (三)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 薪酬标准; (四)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期激励计 划; (五)负责对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六)对授予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的人员资格、授予 条件、行权条件等进行审查; (七)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第八条 除第七条规定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 (二)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与 业绩考核指标; (三)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度的薪 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四)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期激励 计划; (五)负责对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六)对授予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的人员资格、授 予条件、行权条件等进行审查; (七)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三、《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对照表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原条款内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后内容
第一条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为规范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工作,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 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第一条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为规范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工作,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第三条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五条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 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第五条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原条款内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后内容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 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 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 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 记录,最近 3年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 刑事、行政处罚;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或中国证监 会要求的其他条件。(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 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 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 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执业记录和质量管理 水平,最近 3年未被财政部、证监会暂停或禁止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 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 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选聘以及其他 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 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一)竞争性谈判: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商 谈,并据此确定符合服务项目要求的最优会计师 事务所; (二)公开招标: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明确投标 条件,由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 公开竞聘; (三)邀请招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具备 规定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竞聘; (四)单一选聘:邀请某个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商谈、参加选聘。 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公 开选聘方式的,应当通过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发 布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应当包含选聘基本信息、 评价要素、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对符合公司选聘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续聘 的,可以不再开展公开选聘工作,每年度由审计 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对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续聘。第七条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选聘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 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 公平、公正进行。 (一)竞争性谈判: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商谈, 并据此确定符合服务项目要求的最优会计师事务所; (二)公开招标: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明确投标条件, 由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公开竞聘; (三)邀请招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具备规定 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竞聘; (四)单一选聘:邀请某个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商谈、参加选聘。 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公开选 聘方式的,应当通过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 件,选聘文件应当包含选聘基本信息、评价要素、具 体评分标准等内容。公司应确定选聘文件发布后会计 师事务所提交应聘文件的响应时间,确保会计师事务 所有充足的时间获取选聘信息、准备应聘材料。公司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拟应聘会计师事 务所,不得为个别会计师事务所量身定制选聘条件。 选聘结果应及时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拟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和选聘排名。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对符 合公司选聘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续聘的,可以不 再开展公开选聘工作,需每年评估其独立性及审计质 量。每年度由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批准后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续聘。
第八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提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 条件及要求,并通知公司审计监察部门开展前期 准备、调查、资料整理等工作; (二)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时间内, 将相关资料报送审计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整 理; (三)审计委员会对参与竞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第八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提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 及要求,并通知公司审计监察部门开展前期准备、调 查、资料整理等工作; (二)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时间内,将相 关资料报送审计委员会,并安排公司审计监察部门进 行初步审查、整理; (三)审计委员会安排审计监察部门对参与竞聘的会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原条款内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后内容
行资质审查; (四)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拟定承担审计事 项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报董事会; (五)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报公司股东会批准,公 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根据股东会决议,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 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相关 审计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计师事务所进行资质审查; (四)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拟定承担审计事项的 会计师事务所并报董事会; (五)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报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根据股东会决议,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 计业务约定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相关审计业务, 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第九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标准: (一)公司应当细化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标 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应聘文件进行评价,并对 参与评价人员的评价意见予以记录并保存; (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至少应当 包括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 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 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等; (三)公司应当对每个有效的应聘文件单独评 价、打分,汇总各评价要素的得分。其中,质量 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 报价的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第九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标准: (一)公司应当细化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标准,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应聘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审过程 及评分记录予以保存; (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至少应当包括 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 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 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 (三)公司在选聘时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 管理能力的审查,在选聘合同中设置单独条款明确信 息安全保护责任和要求,在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文件 资料时加强对涉密敏感信息的管控,有效防范信息泄 露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应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依 法依规依合同规范信息数据处理活动。 (四)公司应当对每个有效的应聘文件单独评价、打 分,汇总各评价要素的得分。其中,质量管理水平的 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应 不高于15%。
  
  
第十七条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下列 行为之一且情节严重的,公司不再续聘其承担审 计工作: ... (六)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审计业 务约定书的情形。第十七条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 之一且情节严重的,公司不再续聘其承担审计工作: ... (六)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或审计业务约 定书等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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