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瀚川(688022):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之部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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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7月24日 19:12:0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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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ST瀚川: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之部分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
ST瀚川 公告编号:2026-044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之
部分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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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对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2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第二至十二题予以回复并披露。对于第一题、第四题第2小题及第九题第2小题的部分问题涉及资金占用偿还、境外业务等,因工作量繁多,仍需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将在核实后进行回复并补充披露。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上证科创公函【2026】0219号问询函,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部分回复如下:
说明:
新能源智能制造装备包含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和充换电智能制造装备。
(除特别注明外,以下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问题1、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认定,实际控制人蔡昌蔚2023年、2024年分别占用公司资金2,998.80万元、992.53万元,时任董事陈雄斌2022年、2023年分别占用800万元、1,695万元。截至2025794.46 2025
年末,蔡昌蔚占用资金余额 万元,列示于其他应收款。 年其他应收款1,930.35万元,同比下降74%,主要系资金占用款本期转为履行订单所致,一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占比64%。此外,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中对钟惟渊的股权转让款425.23万元,账龄2-3年。
请公司:(1)逐笔列示蔡昌蔚、陈雄斌资金占用的形成时间、占用方式、资金用途,说明截至目前的最新清偿进展。如仍未清偿,请结合证监局责令改正要求,说明剩余资金占用的具体清偿计划及时间安排;(2)逐笔列示已归还占用资金的具体方式、清偿时间,如涉及供应商抵账或三方协议,请说明相关协议签订时间、主要条款及所抵债务的具体内容,并充分说明抵账所涉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满足占用资金清偿的认定条件以及对公司现金流及资产负债表的具体影响;(3)结合资金占用情况,全面自查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并说明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4)列示长账龄其他应收款对手方情况及形成背景,说明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5)说明“资金占用款转为履行订单”的具体含义、交易背景、涉及的关联方及金额,说明该转换的商业实质及会计处理合规性;(6)说明对钟惟渊的股权转让款长期未收回的原因,交易对方是否存在违约,是否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资金占用清偿情况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占用资金真实清偿,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本题正在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将在核实后进行回复并补充披露。
问题2、关于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募集资金违规事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认定,你公司2022-2024年度存在收入核算不准确、存货成本核算不准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现金流量表列报错误、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到期未归还等问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你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涉及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采购与付款、财务报告编制等方面的重大缺陷。2026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2-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此外,你公司2024年4月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4亿元,至今未归还。再融资募集资金建设形成的不动产已用于抵押融资。截至2025年末,再融资募投项目累计投入进度均不足50%。
请公司:(1)逐笔列示2022-2024年收入更正所涉及的具体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原收入确认时点、原确认金额、更正金额、更正原因及更正依据,说明收入更正是否涉及前期收入不真实或收入确认不合规等情形;(2)逐笔列示2022-2024年存货成本、存货跌价、现金流量表等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及的具体科目、金额、更正原因及依据,说明相关差错的产生原因及责任认定。结合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说明相关会计差错是否已全部更正完毕;(3)说明再融资募投项目当前状态及后续建设计划,结合公司换电业务战略性收缩的情况,进步说明募投项目继续推进的可行性,是否存在终止或变更的风险;(4)列示以募集资金形成的不动产抵押融资金额及资金用途,说明该抵押融资事项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5)说明临时补流募集资金24,000万元长期未归还的具体原因,明确切实可行的募集资金归还计划及归还时间安排;(6)说明对内控否定意见事项及证监局责令改正事项的整改方案,应包括已修订的内控制度、关键岗位人员调整、资金支付审批流程优化等,并说明审计委员会对整改效果的评估意见。
回复:
(一)逐笔列示2022-2024年收入更正所涉及的具体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原收入确认时点、原确认金额、更正金额、更正原因及更正依据,说明收入更正是否涉及前期收入不真实或收入确认不合规等情形
1、逐笔列示 2022-2024年收入更正所涉及的具体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原收入确认时点、原确认金额、更正金额、更正原因及更正依据(1)2022年度
单位:万元
| 客户名称 | 合同签订
时间 | 原收入确
认时点 | 原确认金
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原因 | 更正依据 |
| 客户1 | 2022年10
月27日 | 2022年12
月 | 1,699.12 | -1,699.12 | 实际未完
成终验收 | 向已离职的业
务人员核实终
验情况 |
| 客户2 | 2022年12
月9日 | 2022年12
月 | 1,610.62 | -1,610.62 | | |
| 客户3 | 2021年11
月1日 | 2022年12
月 | 8,345.13 | -8,345.13 | 法院一审
判决结
果,不支
持实质性
终验收完
成的结论 | 法院判决文
书、对照合同
中的验收条款
和技术协议指
标 |
| 客户4 | 2022年3
月25日 | 2022年3
月 | 540.00 | -540.00 | 业务人员
因业绩考 | 客户就诉讼提
交的证据、向 |
| 客户名称 | 合同签订
时间 | 原收入确
认时点 | 原确认金
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原因 | 更正依据 |
| 客户5 | 2022年4
月30日 | 2022年4
月 | 300.00 | -300.00 | 核压力提
前获得验
收单据,
实际未完
成终验收 | 已离职的业务
人员核实终验
情况 |
| | 2022年5
月30日 | 2022年12
月 | 150.00 | -150.00 | | |
| 客户6 | 2021年12
月1日 | 2022年12
月 | 1,309.73 | -1,309.73 | 客户对设
备验收时
间存在争
议 | 查看补充协议
书,获取验收
单日期为2025
年10月 |
| 客户7 | 2021年11
月5日 | 2022年6
月 | 1,238.94 | -1,238.94 | 未取得合
同指定的
客户人员
的书面确
认的验收
单,公司
取得的验
收单与客
户内部正
式验收时
间存在差
异 | 客户内部正式
验收单、重新
核对销售合同
的验收条款 |
| | 2021年11
月19日 | 2022年6
月 | 1,831.86 | -1,831.86 | | |
| | 2021年11
月19日 | 2022年8
月 | 1,230.09 | -1,230.09 | | |
| | 2022年5
月20日 | 2022年12
月 | 628.32 | -628.32 | | |
| | 2022年5
月20日 | 2022年12
月 | 283.19 | -283.19 | | |
| | 2022年7
月20日 | 2022年12
月 | 442.48 | -442.48 | | |
| | 2022年8
月3日 | 2022年12
月 | 44.25 | -44.25 | | |
| 客户8 | 2022年6
月27日 | 2022年6
月 | 234.51 | -234.51 | 法院判决
结果不支
持实质性
终验完成
的结论 | 法院判决文件
及证据 |
| 合计 | | | 19,888.23 | -19,888.23 | | |
(2)2022年三季报
| 客户名称 | 合同签订
时间 | 原收入确
认时点 | 原确认金
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原因 | 更正依据 |
| 客户9 | 2022年9
月8日 | 2022年9
月28日 | 9,026.55 | -9,026.55 | 不满足收
入确认条
件 | 客户未支付货
款,未实质验
收完成 |
(3)2023年度
单位:万元
| 客户名称 | 合同签订
时间 | 原收入确
认时点 | 原确认金
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原因 | 更正依据 |
| 客户1 | 2022年10
月27日 | 2023年12
月 | -1,699.12 | 1,699.12 | 公司原根据解
除协议在
2023年冲回
2022年确认
的收入,由于
2022年当年
不再确认收
入,故2023
年也无需冲回 | 向已离职的
业务人员核
实终验情况 |
| 客户2 | 2022年12
月9日 | 2023年12
月 | -1,610.62 | 1,610.62 | | |
| 客户5 | 2023年5
月31日 | 2023年6
月 | 138.00 | -138.00 | 业务人员因业
绩考核压力提
前获得验收单
据,实际未完
成终验收 | 客户就诉讼
提交的证据
清单、向已
离职的业务
人员核实终
验情况 |
| | 2023年5
月31日 | 2023年6
月 | 276.00 | -276.00 | | |
| | 2022年6
月30日 | 2023年6
月 | 138.00 | -138.00 | | |
| | 2022年5
月30日 | 2023年11
月 | 69.00 | -69.00 | | |
| 客户10 | 2022年12
月1日 | 2023年12
月 | 353.98 | -353.98 | 业务部门未及
时将返利框架
合同提交给财
务部门,导致
确认收入时未
进行返利确认 | 返利补充协
议 |
| 客户11 | 2023年10
月1日 | 2023年11
月 | 433.76 | -433.76 | 合同标的未投
入正式调试,
与当时的确认
收入信息产生
矛盾 | 获取客户发
送的工程联
系单、向已
离职的业务
人员核实终
验情况 |
| 客户12 | 2023年8
月17日 | 2023年12
月 | 194.40 | -194.40 | 客户对设备验
收时间存在争
议 | 客户询证函
回函 |
| 客户7 | 2021年11
月19日 | 2023年1
月 | 1,230.09 | -1,230.09 | 未取得合同指
定的客户人员
的书面确认的
验收单,公司 | 客户内部正
式验收单、
重新核对销
售合同的验 |
| | 2022年6
月27日 | 2023年1
月 | 628.32 | -628.32 | | |
| 客户名称 | 合同签订
时间 | 原收入确
认时点 | 原确认金
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原因 | 更正依据 |
| | 2022年5
月20日 | 2023年9
月 | 290.09 | -290.09 | 取得的验收单
与客户内部正
式验收时间存
在差异 | 收条款 |
| | 2023年1
月31日 | 2023年9
月 | 1,286.73 | -1,286.73 | | |
| | 2023年6
月15日 | 2023年12
月 | 139.82 | -139.82 | | |
| | 2022年5
月20日 | 2022年12
月 | -283.19 | 283.19 | | |
| | 2022年8
月3日 | 2022年12
月 | -44.25 | 44.25 | | |
| | 2023年9
月28日 | 2024年5
月 | -13.27 | 13.27 | | |
| | 2023年9
月27日 | 2024年6
月 | -15.93 | 15.93 | | |
| 合计 | | | 1,511.82 | -1,511.82 | | |
(4)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客户名称 | 合同签订
时间 | 原收入确
认时点 | 原确认金
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原因 | 更正依据 |
| 客户13 | 2023年12
月25日 | 2024年6
月 | 1,039.80 | -1,039.80 | 客户对设备验
收时间存在争
议 | 获取补充协
议、向业务
人员核实终
验情况 |
| 客户7 | 2023年9
月28日 | 2024年5
月 | 13.27 | -13.27 | 未取得合同指
定的客户人员
的书面确认的
验收单,公司
取得的验收单
与客户内部正
式验收时间存
在差异 | 客户内部正
式验收单、
重新核对销
售合同的验
收条款 |
| | 2023年9
月27日 | 2024年6
月 | 15.93 | -15.93 | | |
| | 2022年5
月20日 | 2022年12
月 | -628.32 | 628.32 | | |
| | 2022年7
月20日 | 2022年12
月 | -442.48 | 442.48 | | |
| | 2023年3
月18日 | 2023年9
月 | -290.09 | 290.09 | | |
| | 2023年6 | 2023年12 | -139.82 | 139.82 | | |
| 客户名称 | 合同签订
时间 | 原收入确
认时点 | 原确认金
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原因 | 更正依据 |
| | 月15日 | 月 | | | | |
| 合计 | | | -431.71 | 431.71 | | |
2、说明收入更正是否涉及前期收入不真实或收入确认不合规等情形
公司前期对部分客户收入确认不当,部分收入确认对应的产品不满足终验收条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三条规定,导致公司2022年至2024年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逐笔列示2022-2024年存货成本、存货跌价、现金流量表等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及的具体科目、金额、更正原因及依据,说明相关差错的产生原因及责任认定。结合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说明相关会计差错是否已全部更正完毕
1、逐笔列示2022-2024年存货成本、存货跌价、现金流量表等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及的具体科目、金额、更正原因及依据
(1)存货成本和存货跌价准备更正情况
①2022年度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成本金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更正原因 | 更正依据 |
| 华峰志达收入调整 | -863.05 | | 因收入调整同步结
转成本 | 同回复(1) |
| 湖北云极收入调整 | -1,505.21 | | 因收入调整同步结
转成本 | 同回复(1) |
| 华立源收入调整 | -5,682.83 | | 因收入调整同步结
转成本 | 同回复(1) |
| 宁德时代成本调整 | 121.10 | | 成本结转时取数不
准确 | 成本结转模拟测算表 |
| 口罩机跌价 | - | 375.52 | 因存货减少同步调
整存货跌价准备 | 存货监盘记录。内部存
货调拨记录及访谈相关
业务人员 |
| 宁德时代收入调整 | -941.45 | | 因收入调整同步结
转成本 | 同回复(1) |
| 武汉昊诚收入调整 | -521.42 | | 因收入调整同步结
转成本 | 同回复(1) |
| 项目 | 成本金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更正原因 | 更正依据 |
| 珠海冠宇收入调整 | -4,432.44 | | 因收入调整同步结
转成本 | 同回复(1) |
| 陕西德创收入调整 | -200.89 | | 因收入调整同步结
转成本 | 同回复(1) |
| 合计 | -14,026.20 | 375.52 | | |
②2022年三季度
| 项目 | 成本金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更正原因 | 更正依据 |
| 鄂尔多斯绿川智能收入调整 | -6,444.55 | | 因收入调整同
步结转成本 | 同回复(1) |
③2023年度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成本金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更正原因 | 更正依据 |
| 华峰志达收入调整 | 863.05 | | 因收入调整同步结
转成本 | 同回复(1) |
| 湖北云极收入调整 | 1,505.21 | | 因收入调整同步结
转成本 | 同回复(1) |
| 宁德乘用车成本调整 | 180.80 | | 成本结转时取数不
准确 | 成本结转模拟测
算表 |
| 宁德重卡成本调整 | 330.61 | | 成本结转时取数不
准确 | 成本结转模拟测
算表 |
| 口罩机跌价 | - | 138.69 | 因存货减少同步调
整存货跌价准备 | 存货监盘记录。
内部存货调拨记
录及访谈相关业
务人员 |
| 宁德时代收入调整 | -476.45 | | 因收入调整同步结
转成本 | 同回复(1) |
| 新疆新冶收入调整 | -290.55 | | 因收入调整同步结
转成本 | 同回复(1) |
| 比亚迪收入调整 | -148.37 | | 因收入调整同步结
转成本 | 同回复(1) |
| 珠海冠宇收入调整 | -2,689.08 | | 因收入调整同步结
转成本 | 同回复(1) |
| 合计 | -724.79 | 138.69 | | |
④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成本金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更正原因 | 更正依据 |
| 华立源计提跌价 | - | -203.36 | 根据预计收款金
额调整存货跌价
准备 | 预计可回收金
额的管理层声
明书 |
| 拾音科技收入调整 | -573.34 | | 因收入调整同步
结转成本 | 同回复(1) |
| 珠海冠宇收入调整 | 1,141.38 | | 因收入调整同步
结转成本 | 同回复(1) |
| 合计 | 568.04 | -203.36 | | |
(2)现金流量表更正情况
2024年度,公司采用公式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在编制过程中,期初“短期借款”科目下存在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余额,其中包含了非关联方之间开立的票据。公司在计算“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时未将上述非关联方票据金额予以剔除,导致少计3,772.52万元,同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少计3,772.52万元。
2、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关于对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昌蔚、陈雄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40号)指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蔡昌蔚,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陈雄斌通过公司向供应商支付没有商业实质的采购款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针对该事项,公司已经将预付供应商货款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资金占用款。《关于对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蔡昌蔚、何忠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41号)指出,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收入核算不准确;2、存货成本核算不准确;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不准确;4、现金流量表列报不准确;5、内部控制存在缺陷;6、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到期未归还。针对以上事项,公司核查及更正情况如下:
(1)收入核算不准确:公司已进行2022-2024年度前期差错更正;
(2)存货成本核算不准确: 2022年公司换电站业务发展较快,SAP系统上线前存在线下生产领料以及不同项目串领料的情况,且充换电团队将换电站作为标准产品进行管理,不同客户和不同批次的换电站使用同一个项目号核算,但实际上不同客户和不同批次的换电站存在一定的差异,并不是完全的标准产品,故成本核算和结转不够清晰,且料工费实际投入有时间先后顺序,但模拟测算的假设是料工费一次性投入,故目前模拟测算的成本和公司系统结转的成本存在差异。2022年至2024年成本模拟测算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异以及存货跌价错报金额对利润表的累计影响金额为4,468,897.54元,金额较小,未对公司利润表产生较大的影响,故未进行差错更正;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不准确:2024年初,电池事业部及充换电事业部所处行业从事后看处于一个下行周期,但基于当时相关业务的组织架构健全,公司整体对于销售前景处于乐观状态,销售人员积极对接市场需求、与潜在客户参观相关存货和沟通报价;技术人员也能为存货的改造升级提供技术支持。公司存货的主要变现方式仍然来源于常规销售活动,未见大规模减值迹象。
2024年末,在评估专家的协助下,公司针对存货价值进行评估并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减值,核心原因在于公司针对电池事业部及充换电事业部进行战略调整后,缺乏相应的人力资源及资金投入,导致公司主动获取或被动接受电池事业部和充换电事业部订单的能力十分有限,也无法优化和改造现有库存产品以更好的匹配市场需求。因此,公司库存的存货不能按照持续经营逻辑进行销售价格的估计。此外,由于公司战略调整的现状,已实现交付的订单(包括验收确认收入的订单、和已交付但尚未验收的订单)也存在售后服务问题,因而导致部分订单无法足额收回合同约定的业务款,从而影响了存货可变现净值。前述公司战略调整、业务逻辑的变化是导致2024年存货大幅减值的主要原因,公司聘请的估值专家在对存货进行估值时,也充分考虑了公司上述经营调整的现状。
综上所述,在2023年末,公司基于当时各部门正常运转、已销售产品毛利率较高情况下,合理预测库存存货可以通过拆零复用或者等待新订单进行销售的方式进行变现,且考虑到主要的存货并非容易变质和过期的工业品,故未进行大规模的减值。公司在2024年进行战略调整,业务逻辑发生变化导致存货的减值。因此综合相关因素,未进行差错更正;
(4)现金流量表列报不准确:公司已针对2024年度进行差错更正;
(5)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公司已完成整改;
(6)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到期未归还:详见第(四)项临时补流募集资金未归还的情况说明。
2、说明相关差错的产生原因及责任认定。结合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说明相关会计差错是否已全部更正完毕
(1)相关差错的产生原因及责任认定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蔡昌蔚、何忠道采取出示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41号)。上述决定书指出公司2022-2024年度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①收入核算不准确。公司前期对部分客户收入确认不当,部分收入确认对应的产品不满足终验收条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昌蔚,时任财务总监何忠道未勤勉尽责对该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②存货成本核算不准确。公司充换电项目在生产领料时,部分项目之间存在串领料的情况,生产领料混乱,造成公司部分换电站产品存货成本核算存在错误,导致公司2022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昌蔚,时任财务总监何忠道未勤勉尽责,对该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③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不准确。一是公司2024年度对部分账面金额需要合并抵销的存货,直接按照单体报表存货账面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未考虑合并抵销,导致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准确。二是公司2024年度对部分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时,相关存货账面金额未包括其单独发生的组装人工成本,导致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三是公司2023年度对部分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时,未考虑相关存货对应的销售订单已取消或项目执行停滞,以及其他类似产品售价已低于存货单位成本等客观情况,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上述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昌蔚,时任财务总监何忠道未勤勉尽责,对该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④现金流量表列报不准确。公司2024年度对有关票据贴现收款、到期承兑付款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计算错误,造成公司2024年度现金流量表“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列报金额不准确,导致公司相关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昌蔚(2024年定期报告代行财务总监职责)未勤勉尽责,对该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2)相关会计差错已全部更正完毕
针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收入核算、存货核算及现金流量表核算及列报不准确等问题引起的财务报表核算问题,公司已组建由财务总监负责的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小组,全面梳理2022年-2024年度财务数据,逐项核实收入、存货及现金流量表等差错事项的影响金额,并交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相关调整分录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并在财务报告中完成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针对上述事项已开展对财务部及相关部门人员的培训工作,深入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通过案例剖析与实操演练,强化对准则的理解与运用,确保财务核算与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公司将以此为戒,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江苏证监局的要求,持续深化整改成果。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说明再融资募投项目当前状态及后续建设计划,结合公司换电业务战略性收缩的情况,进一步说明募投项目继续推进的可行性,是否存在终止或变更的风险
1、再融资募投项目当前状态及后续建设计划
按照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
金额 | 募集资金使用
进度(%) |
| 1 | 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55,500.00 | 30,656.39 | 55.24 |
| 2 | 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 | 12,169.00 | 6,729.45 | 55.3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6,330.82 | 26,330.82 | 100.00 |
| 合计 | 93,999.82 | 63,716.66 | 67.78 | |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到2026年6月30日。
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暂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
截至本回复日,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厂房主体建设基本完成。
2、募投项目继续推进的可行性
2024年起,公司战略性收缩充换电及电池设备业务,充换电及电池设备业务停止新增大额投入、聚焦存量交付与回款,资源逐步向汽车电子等高毛利、高确定性领域集中。2025年以来,对于上述募投项目,公司持续关注市场发展情况,结合公司自身情况进行审慎投入。
公司基于下述客观因素,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暂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公司已暂缓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及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后续建设投入:
换电赛道受整车厂商投资策略调整、各地配套政策落地进度不及预期、运营商资本开支收缩影响,终端换电站新建投放规模较原有预期水平大幅下滑,下游客户设备采购订单落地节奏显著放缓;汽车电动化装备领域受车企产能规划收缩、新项目投产延期影响,行业资本开支下行,下游市场需求无法达到原有预期水平。
上述情况导致项目立项阶段预判的批量定点订单、框架合作协议落地进度不及预期。此外,需求下滑导致行业内竞争更加激烈,产品价格和盈利空间亦有所下滑。
综上,公司认为,目前受下游行业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继续按原定方案实施可能面临一定风险,根据公司对未来行业形势的研判,统筹规划公司产业发展,本着审慎使用募投资金的原则,更好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避免盲目扩产造成募集资金损失,经审慎论证决定暂缓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后续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大额资金拨付。因此,募投项目的继续建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募投项目可能存在终止或变更的风险,如果存在上述变化,公司将在履行必要决策和审批程序后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列示以募集资金形成的不动产抵押融资金额及资金用途,说明该抵押融资事项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以募集资金形成的不动产抵押
| 抵押物 | 不动产权属证号 | 借款人 | 债权人/抵押权人 | 抵押人 | 抵押期限 | 融资金额 | 资金用途 |
| 募集资金形成
的不动产 | 苏(2023)苏州
市不动产权第
7022318号 | 瀚川智能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
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区试验区苏州片区支
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斜塘支行、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等共11家银行 | 公司全资
子公司苏
州瀚腾新
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 自2022年1
月1日至
2032年1月
1日 | 113,996.04
万元(增
信措施) | 临时债委会增信
措施 |
2、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
2025 5 28
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融资的议案》,公司及子公
司以自有不动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7,113.04万元的抵押融资。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已披露。此外,上述情况已在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披露。
该抵押融资为公司面临债务到期情况,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向临时债委会补充的增信措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说明临时补流募集资金24,000万元长期未归还的具体原因,明确切实可行的募集资金归还计划及归还时间安排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24,000万元尚未归还的具体原因主要系受宏观环境及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公司阶段性流动性承压;同时,为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公司需严格履行《临时债委会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的融资压降计划,加之部分银行账户因供应商诉讼保全被冻结,导致短期内资金统筹与调度空间受限。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已制定下述应对措施和行动方案:
公司经营基本面持续向好,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8,589.72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达6,667.36万元;此外,根据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诉讼达成和解及撤诉的公告》(2026-026),公司与时代电服、
宁德时代已就相关诉讼达成和解,获得4,319.83万元的资金流入。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盘活存量资产、稳步拓展主营业务,持续增强自身“造血”能力。
针对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公司也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同时积极与法院、申请人沟通协商,充分听取专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意见,依法妥善处理双方纠纷,尽早解决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
在此期间,本次未能如期归还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将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综上,公司后续将通过加快应收账款催收、积极推进临时债委会相关债务协调工作、稳步扩大主营业务经营规模等措施,多渠道盘活存量资金、提升现金流回笼能力,全力推动补流资金尽快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切实维护募集资金管理的合规性与投资者权益。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说明对内控否定意见事项及证监局责令改正事项的整改方案,应包括已修订的内控制度、关键岗位人员调整、资金支付审批流程优化等,并说明审计委员会对整改效果的评估意见
| 责令整改事项/内控
否定事项 | 整改方案/对应举措 | 整改进度 |
| 1、收入核算、存货
核算及现金流量表核
算及列报不准确等问
题引起的财务报表核
算问题 | (1)组建由财务总监负责的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小组,全面梳理
2022年-2024年度财务数据,逐项核实收入、存货及现金流量表
等差错事项的影响金额,并交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相关调
整分录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并在财务报告中完
成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开展对财务部及相关部门人员的培训工作,深入学习《企业
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通过案
例剖析与实操演练,强化对准则的理解与运用,确保财务核算与
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 已整改完成 |
| 2、收入核算不准确 | (1)履约义务识别不当及价格分摊逻辑不清的问题,公司在合同
评审阶段,提前让财务介入,财务应在合同或协议签订过程中,
精准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及单项履约义务,明确交易价格分摊
逻辑,确保收入确认时点与金额的准确性;
(2)针对业务端和解协议、补充协议等关键信息传递滞后的问
题,公司已在收入确认流程中重点加强对交付条件、验收条款等
核心要素的审核。通过建立标准化的合同信息传递机制,确保销
售部门能将完整、及时的变更信息同步至财务部门,为财务人员
准确判断收入确认条件提供充分依据;
(3)针对收入确认流程的闭环管控(含单据审核),公司已实现
关键单据的系统化与规范化管理。业务部门需将出库单、送货
单、报关单、验收单等关键单据上传至系统,系统经由上级主
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将原件同步移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须
依据原件进行审批流转,强化审核力度。同时,内审部将结合回
款情况,对收入确认流程的合规性与准确性开展不定期抽查,防
范核算风险。
防范措施:
(1)重构标准化履约流程,杜绝流程倒置违规
固化刚性履约验收流程。明确先发货、后收货、先调试、后验收
的不可逆业务准则,统一标准流程为:货物出库发货→客户现场
签收确认→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达标核验→双方合规签字验
收,严禁任何部门、任何岗位跳过、倒置、提前操作任一核心节
点。
(2)强化培训宣贯,夯实全员合规意识
开展专项合规培训。组织全体销售、项目执行、售后、管理及审
核岗位人员开展履约验收专项培训,系统讲解合同履约管理制
度、验收标准规范、业务操作红线、违规风险及追责机制,明确
禁止性行为,破除侥幸心理。
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本次排查发现的违规问题为典型案
例,深入剖析流程倒置、虚假验收、漠视合同条款引发的法律风
险、客户纠纷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强化全员契约精神、合规意
识与责任意识。 | 已整改完成 |
| 责令整改事项/内控
否定事项 | 整改方案/对应举措 | 整改进度 |
| 3、存货成本核算不
准确 | (1)搭建以项目号为唯一索引的全链路信息系统管理生态,从信
息系统层面实现了对BOM(物料清单)、采购需求、入库、出库
的全流程刚性控制与记录。系统通过项目号与物料编码的深度绑
定,仅允许领用归属于该项目号下的物料,从技术底层彻底屏蔽
跨项目领料的操作权限,实现物料流转与成本归集的精准匹配。
同时,公司严禁线下采购和领料行为,所有业务环节均需通过线
上流程完成,确保数据留痕、过程可追溯;
(2)加强了仓库的物理分区管理和标识管理,并对仓储、生产及
财务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确保其理解并严格执行领料流
程,做到账、卡、物实时一致。 | 已整改完成 |
| 4、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不充分、不准确 | (1)建立了精细化的分类评估机制。针对有明确销售合同的存
货:财务部将严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在测算可变现净值
时,参考合同价格和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确保测算结
果真实反映存货价值。针对无销售合同或库龄较长的存货,建立
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财务部牵头,组织工程部、采购部及研
发部组成联合评估小组,对金额重大的存货进行技术与经济双重
评估。重点结合市场需求变化、技术迭代情况及类似产品售价走
势,审慎判断存货的可变现能力,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及时足
额计提跌价准备;
(2)公司在强化内部精细化核算与跨部门协作的基础上,构建了
“内部严谨测算+外部专业验证”的双重保障机制。一方面,通过加
强项目状态的日常动态监控,确保财务部门能及时获取订单变
更、项目停滞等关键信息,提升内部估值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另
一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借助外部专业力量,如在2024年及2025
年均聘请了专业外部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 已整改完成 |
| 5、内控缺陷 | (1)将全面强化存货出入库管理,依托信息系统实现存货流转的
全流程控制与记录。同时公司将组织财务部、工程部、研发部、
采购部及内审部组成存货盘点小组,每年不定期对公司重大存货
及呆滞存货进行盘点,减少存货盘点失效风险;
(2)针对原始单据丢失问题,公司现已通过启用供应商关系管理
和仓储管理系统,实现送货单、出货单等原始单据的全流程数据
化存储,从源头降低单据遗失风险。同时,收入确认流程已实现
系统化管控:业务部门需将出库单、验收单、报关单等关键单据
上传至系统,原件同步移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依据原件对流程
进行审批,并将相关原始单据归档保存,确保单据存储的完整性
与可追溯性。 | 已整改完成 |
| 6、募集资金临时补
流到期未归还 | 公司后续将通过加快应收账款催收、积极推进临时债委会相关债
务协调工作、稳步扩大主营业务经营规模等措施,多渠道盘活存
量资金、提升现金流回笼能力,全力推动补流资金尽快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切实维护募集资金管理的合规性与投资者权益。同
时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尚未整改完
成 |
| 责令整改事项/内控
否定事项 | 整改方案/对应举措 | 整改进度 |
| 7、实际控制人等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 | (1)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归还全部资金占
用金额;
(2)已制定并发布《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及《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则》,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这两项制
度明确了资金占用的“红线”与“底线”,严格界定了经营性资金往来
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界限,并规定了对违规行为的严厉问责机
制。同时,由审计委员会牵头,将组织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开展专项合规培训。重点学习上述制度,确保核心管理层清晰认
知资金占用的法律后果,树立“不占用、不违规”的红线意识;
(3)成立了由总经理、工程部负责人、研发部负责人、采购部负
责人等核心人员组成的采购决策委员会。重大采购项目的定点、
定价及供应商准入必须经由委员会集体审议,确保决策透明。所
有采购申请必须对应明确的业务项目或生产需求,杜绝无真实业
务背景的盲目采购。公司财务与内审部门已启动针对预付款项的
专项核查行动,重点通过检查历史交易习惯、核销情况及交易对
手背景进一步核实采购项目的真实性。 | 截至2026年
5月31日,
实控人尚存
在302.24万
元资金未解
决;相关制
度尚在审批
过程中;采
购决策委员
会已成立并
已运营。 |
综上,公司已通过修订制度、成立各项小组及委员会等架构调整、优化审批流及增强信息化控制等“制度+流程+组织+系统”四位一体方式推进公司内控流程改善,构建了覆盖主要风险点的长效防控体系。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内部控制缺陷问题反应迅速、整改措施扎实有效。相关制度修订与流程优化已覆盖主要风险点,具备较强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调整方案,并推动开展董事及高管合规培训,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于尚未完全解决的资金归还事项,委员会将持续关注进展,督促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权益。
3 2025 75,810.53
问题 、关于经营业绩情况。 年你公司营业收入 万元,同比
增长59%;归母净利润3,231.29万元,扭亏为盈。第四季度营业收入20,107.27万元,环比增长13%,归母净利润由第三季度盈利1,052.95万元转为亏损1,115.17万元,扣非净利润为-8,276.41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4,911.48万元,同比下降22%,归母净利润为-134.89万元。2023-2025年末,在职员工人数1,530 694 500
分别为 人、 人、 人,持续大幅下降。
请公司:(1)列示2023-2025年期末在手订单、新签订单金额及变化情况。
结合2026年第一季度亏损情况,说明公司是否持续经营能力相关风险;(2)结合研发、销售、管理人员人数变化,说明员工人数持续下降的原因,是否与经营业绩变化相背离,是否具备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人力资源,如存在劳务外包,补充披露外包人员数量、成本及变化情况;(3)列示2025年第四季度收入确认的项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毛利率、发货及终验时间,量化说明第四季度确认收入项目的验收周期是否与前三季度订单转化周期存在较大差异;(4)量化分析第四季度归母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当期确认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交易背景及商业实质。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收入截止性测试执行的审计程序及结论。
回复:
(一)列示2023-2025年期末在手订单、新签订单金额及变化情况。结合2026年第一季度亏损情况,说明公司是否持续经营能力相关风险
1、在手订单
单位:万元
| 项 目 | 金额 |
| 2023年12月31日在手订单金额 | 89,919.63 |
| 其中:2024年确认收入金额 | 32,545.71 |
| 2025年确认收入金额 | 21,534.59 |
| 2026年一季度确认收入金额 | 4,445.37 |
| | |
| 2024年12月31日在手订单金额 | 118,361.58 |
| 其中:2025年确认收入金额 | 62,387.70 |
| 2026年一季度确认收入金额 | 9,978.91 |
| | |
| 2025年12月31日在手订单金额 | 87,539.65 |
| 其中:2026年一季度确认收入金额 | 14,458.49 |
注:上述各期末在手订单均包含了因前期差错更正被冲回的江西华立源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45.13万元、因对方违约预计不会继续交付的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9,840.71万元订单。
2、新签订单
单位:万元
| 项 目 | 金额 |
| 2024年新签订单金额 | 76,270.43 |
| 其中:2024年确认收入金额 | 15,282.77 |
| 2025年确认收入金额 | 40,853.11 |
| 2026年一季度确认收入金额 | 5,533.54 |
| | |
| 2025年新签订单金额 | 44,988.60 |
| 其中:2025年确认收入金额 | 13,422.83 |
| 2026年一季度确认收入金额 | 4,479.58 |
| | |
| 2026年1-4月新签订单金额 | 6,376.36 |
| 其中:2026年一季度确认收入金额 | 452.99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仍有8.75亿元,订单充足,但是近三年来公司的新签订单处于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系公司裁撤
新能源板块后进行了大量裁员,业务人员规模大幅下降,因此新签订单数量逐年下降。结合公司一季报显示,公司一季度亏损134.89万元,亏损金额较小,亏损原因主要为公司一季度确认了
宁德时代部分留存订单,毛利较低,且由于一季度汇率波动影响,产生的汇兑损失较多,该规模的亏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未来依托大量的在手订单仍然可以维持正常经营。
(二)结合研发、销售、管理人员人数变化,说明员工人数持续下降的原因,是否与经营业绩变化相背离,是否具备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人力资源,如存在劳务外包,补充披露外包人员数量、成本及变化情况
1、公司研发、销售和管理人员人数情况
2025年,公司研发、销售和管理人员人数情况变化如下:
| 项目 | 2024年末 | 2025年末 | 减少人数 |
| 研发与技术人员数量(人) | 317 | 210 | 107 |
| 销售人员数量(人) | 77 | 50 | 27 |
| 行政与管理人员数量(人) | 77 | 69 | 8 |
2、员工人数持续下降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充换电智能制造装备板块和充换电智能制造装备板块人数变化情况如下:
| 板块 | 2023年末 | 2024年末 | 2025年末 |
| 充换电智能制造装备板块(人) | 292 | 28 | 9 |
| 电池智能制造装备板块(人) | 169 | 37 | 2 |
| 合计(人) | 461 | 65 | 11 |
公司
新能源板块总体发展不及预期,叠加该市场短期已趋近饱和、竞争激烈,公司2024年公司战略性收缩
新能源业务板块,该业务板块人员及相关支持人员大幅优化调整组织架构相应进行了优化、合并调整,对部分冗余人员进行了优化调整。2025年,经过前期人员调整优化,公司当前人员已相对稳定,但随着
新能源板块项目陆续收尾、结项,公司进一步对人员结构进行优化。目前,公司在各业务领域仍有一定人员储备,核心人员总体保持稳定,能够满足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024 2025
年及 年,公司不存在劳务外包的情况。
(三)列示2025年第四季度收入确认的项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毛利率、发货及终验时间,量化说明第四季度确认收入项目的验收周期是否与前三季度订单转化周期存在较大差异
1、2025年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项目进行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合同含税
金额 | 收入确认
金额 | 占四季
度收入
比重 | 毛利率 | 签订
时间 | 发货
日期 | 终验
收日
期 | 交付
周期
(天
数) | 截至2025
年12月
31回款金
额 | 截至
2026年4
月30日
回款金额 | 确认收入
时点回款
金额 | 截至
2025
年12
月31
回款
比例 | 截至
2026
年4
月
30
日回
款比
例 | 确认
收入
时点
回款
比例 |
| 客户7 | 珠海冠宇数
码软包电池
化成分容一
体机(8条
线) | 4,920.00 | 4,353.98 | 21.52% | 9.46% | 2022
-11-
30 | 2022-
4-10
2022-
5-10
2022-
11-15 | 2025-
8-13 | 987 | 4,536.00 | 4,920.00 | 4,536.00 | 92% | 100
% | 92% |
| 客户6 | CR123自动
线 | 1,405.00 | 1,243.36 | 6.15% | 58.06% | 2022
-11-
30 | 2022-
11-20 | 2025-
10-30 | 1065 | 1,261.00 | 1,405.00 | 1,261.00 | 90% | 100
% | 90% |
| 客户7 | 数码软包电
池化成分容
一体机*2 | 1,400.00 | 1,238.94 | 6.12% | 21.18% | 2022
-11-
30 | 2022-
4-10 | 2025-
8-13 | 987 | 1,140.00 | 1,240.00 | 1,140.00 | 81% | 89% | 81% |
| 客户14 | 浙江锂欣_
浙江锂欣
10PPM软包
化成分容线
项目 | 1,389.90 | 1,230.00 | 6.08% | -1.49% | 2024
-3-26 | 2024-
10-25 | 2025-
12-26 | 640 | 750.55 | 1,389.90 | 750.55 | 54% | 100
% | 54% |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合同含税
金额 | 收入确认
金额 | 占四季
度收入
比重 | 毛利率 | 签订
时间 | 发货
日期 | 终验
收日
期 | 交付
周期
(天
数) | 截至2025
年12月
31回款金
额 | 截至
2026年4
月30日
回款金额 | 确认收入
时点回款
金额 | 截至
2025
年12
月31
回款
比例 | 截至
2026
年4
月
30
日回
款比
例 | 确认
收入
时点
回款
比例 |
| 客户15 | Possehl_Hell
aTE1Ford
MPSLine | 864.92 | 934.43 | 4.62% | 22.55% | 2023
-10-
13 | 2025-
8-15 | 2025-
12-2 | 781 | 691.94 | 864.92 | 691.94 | 80% | 100
% | 80% |
| 客户16 | Aptiv_US
_AptivMCA
Assembly
Machine#4 | 888.56 | 885.47 | 4.38% | 60.71% | 2024
-3-7 | 2025-
10-19 | 2025-
12-19 | 652 | 701.29 | 718.08 | 701.29 | 79% | 81% | 79% |
| 客户16 | Aptiv_US
_AptivMCA
Assembly
Machine#7 | 885.16 | 882.09 | 4.36% | 64.77% | 2024
-3-7 | 2025-
10-19 | 2025-
12-19 | 652 | 698.55 | 715.34 | 698.55 | 79% | 81% | 79% |
| 客户17 | 杭州中宏_
中宏聚能中
试线(立体
库物流设备
和化成分容
测试设备) | 992.68 | 878.48 | 4.34% | 32.26% | 2023
-4-20 | 2023-
7-1 | 2025-
12-24 | 979 | 697.40 | 697.40 | 697.40 | 70% | 70% | 70% |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合同含税
金额 | 收入确认
金额 | 占四季
度收入
比重 | 毛利率 | 签订
时间 | 发货
日期 | 终验
收日
期 | 交付
周期
(天
数) | 截至2025
年12月
31回款金
额 | 截至
2026年4
月30日
回款金额 | 确认收入
时点回款
金额 | 截至
2025
年12
月31
回款
比例 | 截至
2026
年4
月
30
日回
款比
例 | 确认
收入
时点
回款
比例 |
| 客户18 | 泰科_苏州
_UP8组装
线 | 772.44 | 762.64 | 3.77% | 7.95% | 2025
-2-11 | 2025-
04-28 | 2025-
12-23 | 315 | 772.44 | 772.44 | 772.44 | 100% | 100
% | 100% |
| 客户19 | 泰科_苏州_
阳澄湖
GMENET
180母端 | 779.70 | 690.00 | 3.41% | 41.11% | 2025
-4-22 | 2025-
07-24 | 2025-
12-23 | 245 | 701.73 | 701.73 | 701.73 | 90% | 90% | 90% |
| 客户19 | 泰科_苏州_
阳澄湖
GMENET
180公端+母
端 | 779.70 | 690.00 | 3.41% | 39.58% | 2025
-4-11 | 2025-
08-29 | 2025-
12-23 | 256 | 623.76 | 623.76 | 623.76 | 80% | 80% | 80% |
| 客户20 | 精量电子_
成都_Wabco
position
sensorassy
lin | 701.05 | 620.40 | 3.07% | 16.95% | 2024
-9-23 | 2025-
03-09 | 2025-
10-24 | 396 | 629.86 | 677.77 | 629.86 | 90% | 97% | 90% |
| 合计 | 15,779.11 | 14,409.79 | 71.23% | | | | | | 13,204.52 | 14,726.34 | 13,204.52 | | | | |
由于公司业务模式的定制化、非标化特性,公司不同客户或产品项目之间毛利率会呈现较大差异。其中
珠海冠宇的两个项目毛利(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