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博通股份(600455):博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博通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时间:2026年07月24日 19:05:40 中财网
原标题:博通股份:博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博通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博通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问询函》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通股份”、“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1107号,简称“《问询函》”),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认真讨论了《问询函》的内容,并查阅了相关资料,本着谨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就《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问题1、关于会计差错。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上月考勤情况于次月计提并发放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及相关成本费用核算存在跨期确认情形,相关会计核算存在差错。公司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前期多期财务报表数据。

请公司:(1)说明上述会计差错产生以及长期未发现的具体原因,相关内部控制规定及失效原因、相关责任主体的认定和追责措施等;(2)全面核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财务核算差错,全面自查前期财务报表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是否存在其他应进行差错更正的情形;(3)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制定整改计划,披露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进展。请年审会计师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问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核查程序:独立董事核查分析了公司职工薪酬存在跨期确认的具体情况和原因、会计差错产生的原因,检查公司内控相关规定和执行情况,核查分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财务核算差错、其他应进行差错更正情形的自查过程、自查结果,核查公司的整改计划、整改情况和效果。

2、经过认真核查和分析,我们认为,公司存在职工薪酬跨期确认的情况,公司内控规定工资支付采用月薪制,任务考核、出勤考核,每月工资发放周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发放时间为次月8日,如遇节假日提前。相关内控失效不是因为会计舞弊原因引起,主要原因是公司每年计入损益的职工薪酬月份数量均为会审议通过了前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披露公告,整改措施合理,整改工作已完成,相关会计核算已完善并有效运行。

下属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简称“城市学院”)以前曾存在在建工程入账不及时的问题,对2024年季度数据有影响,对2024年度数据无影响。在建工程差错金额上占资产总额比例较小,对所属会计期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均无影响,不属于重大会计差错,并且2024年年度报告中在建工程项目已核算准确,与实际结算进度一致,已不存在该会计差错情况,故无需做会计差错更正。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城市学院均没有存在其他财务核算差错,也没有存在其他应进行差错更正的情形。

3、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敦促公司:应以此为戒,深刻汲取本次教训,高度重视公司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持续加强财务核算和账务规范,对于收入、成本、费用等均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不断学习最新政策和业务知识,持续对公司制度进行完善,优化流程,加强各部门间协调和沟通,做到制度有效落实执行,不断提高财务核算和规范运作的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博通股份独立董事签字:
(郭随英) (李三庆) (邢鹏程)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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